合肥出臺工傷險參保新規 逾期不參保強征保險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0:40 安徽在線-安徽商報
今后,合肥市轄區范圍內的所有企業,如果仍不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政府將強制征收其工傷保險費。記者昨天從合肥市勞動保障局獲悉,日前合肥市政府正式下發了《關于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全市企業必須參加工傷保險。
逾期不參保將追收保險費
據了解,自2004年國務院頒布《工傷保險條例》以來,合肥市大部分用人單位都為職工辦理了工傷保險,并按時繳納保險費,但仍有一些單位沒有參保。根據市政府的最新規定,今后凡是該市轄區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要參加工傷保險,并為本單位職工或雇工(含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自即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用人單位應分別到主管地稅部門和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辦理各項工傷保險參保和繳費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由地稅部門依法強制征收,并補征2004年1月1日《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的工傷保險費,通知同時規定,建筑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將根據建筑企業行業特點,另行制定。
職工工傷待遇支付范圍確定
根據該市有關規定,只要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從繳費的次月起,職工將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發生工傷將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費用。合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員介紹,被列入該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主要有工傷醫療費用,殘疾輔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其中由用人單位支付的部分主要為,停工留薪期間護理費、工資福利待遇及停工留薪期滿后的住院治療護理費差額部分,統籌地區內住院治療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外的就醫交通、食宿費,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及一次性工傷醫療、就業補助金等。(陳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