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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每筆業務手續費不得高于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盧曉平 吳定富表示,下半年要加強對交強險業務的監管。著力檢查交強險有關規定的執行和落實情況,重點是費率、代理手續費和理賠三個環節。每筆業務手續費不得高于4%。 7月1日,交強險制度已經正式實施。為了確保交強險制度的順利實施,監管部門制定完善相應的配套政策和規章,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按照“低價格、穩起步”的原則,確定了交強險責任限額和費率方案。 他強調 ,“交強險執行全國統一的條款和費率,各保險公司不得擅自變更保險條款,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保費,規范交強險理賠服務,努力杜絕惜賠、拖賠現象和各種理賠漏洞。對嚴重違規的公司,要取消其經營交強險業務的資格。對違規行為的處罰要抓住典型,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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