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曉華 每日經濟新聞[2006-07-10]
交強險實施后,商業機動車輛保險全國統一實行三種條款。隨著各家保險公司提供的主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趨同,附加險和理賠服務比拼,成為新一輪車險的競爭手段。據了解,此次車險“大變臉”中,新出現的10多種附加險是較大的亮點。車主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在主險的基礎上選擇不同的附加險組合,加強保障。這里為你介紹一些有特色的新附加險
。涉水損失險:在季節性暴雨、洪水較多的地區,車輛被水淹后,駕駛人繼續或慣性或未經必要處理啟動車輛,對發生的損失進行賠償;隨身攜帶物品責任險:為車主隨車攜帶比較貴重的行禮物品(例如高爾夫球具等)提供保障;精神損害撫慰金責任險: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包括第三者和車上人員;零部件、附屬設備被盜竊險:對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單獨被盜給予補償,保額分5000、10000、15000和20000元四個檔次,實行15%的基本免賠;修理期間費用補償特約條款:車輛進廠維修期間,向車主提供代步費用或停駛損失的補償,最高日賠償金額300元,最多賠償90天,沒有任何免賠日;更換新車特約條款:專為兩年以內新車設計,如車輛發生60%或70%以上的損失,車主可獲得價值一輛同類新車的賠償;節假日行駛區域擴展特約條款:為私家車在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元旦等國家節假日前后旅游提供特別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