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投保過期不買交強險罰款2倍,未放置標志的處200元以下罰金
車主吃透新規方可安心行車
保費優惠總額不得低于7折的車險“限折令”7月1日起與“交強險”同步推出
近日,本報針對7月1日將推出的新險種——“交強險”進行過多次報道。昨日,本報相關報道再次成為讀者關注焦點,不少有車一族紛紛致電編輯部,詢問“交強險”購買細節及其他相關問題。今日,本報再刊出相關報道,以饗讀者。——編者
本報記者吳凡
三種“自然過渡”方式
對于不久前已經參加了商業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車主,該如何應對“交強險”呢?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不同保險情況有不同“過渡”方式。
一是今年6月底前已續保商業三者險。對于在交強險條例施行前,已經投保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原商業三者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員應隨車攜帶保險單備查,至原商業三者險保險期滿時,就應當及時投保交強險。例如,你的車在今年6月已續保商業三者險,則可到明年6月該保險到期后,再加投“交強險”,這種情況屬于“自然過渡”。
二是今年7月1日后商業三者險才到期。對于這種情況,操作起來比較簡單,就在今年商業三者險到期續保時,投保“交強險”,而商業三者險可自由選擇是否投保,例如,你的車是在今年7月到期的,你在今年續保時就一定要投保“交強險”。
三是還沒有購買商業三者險的輛,從7月1日起三個月內,必須投保“交強險”。而且,投保人只能投保一份交強險,不能重復投保交強險。
車主要盡快“吃透”新規
記者在采訪中獲悉,目前保監會已經公布了具有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全國22家保險公司,而在深圳地區,可以辦理交強險的有16家保險公司,他們是:人保、平安、太平洋、華安、民安、華泰、太平、天安、大地、永安、安邦、天平、中華聯合、陽光、都邦、渤海等保險公司的深圳分公司或營銷服務部。
“交強險”實施在即,許多車主對如何投保,還不是十分清楚,為此,有關保險專家提示,車主應盡快“吃透”新規,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據了解,對于首次投保交強險的,投保人應提供投保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指定駕駛人的還需提供駕駛證復印件,包括現有商業保險期滿后投保交強險的情形。同時,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保險標志將隨保單發放,如有擋風玻璃的機動車投保人應將保險標志貼在車內擋風玻璃右上角,而摩托車、拖拉機的駕駛人則要隨身攜帶。
同時,保險專家提醒車主,如果車主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交強險,則將會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如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對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交管部門還可扣留機動車,并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發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標志,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的保險標志,交管部門除了扣車外,還將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限折令”將同期執行
正當大家都將關注焦點放到“交強險”的實施方面,市場人士提醒車主,車險的“限折令”也會在7月1日起同期執行,車主應冷靜面對兩大“新政”帶來的“新變化”。
據了解,為了遏制車險折扣過低導致惡性競爭的局面,中國保監會在今年3月初向各財險公司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保險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各財產保險公司通過無賠償優待、隨人因素、隨車因素等方式給予投保人的所有優惠總和不得超過車險產品基準費率的30%;4月份,保監會又把車險新費率的實施日期由6月1日順延至7月1日,目的就是為了配合“交強險”的順利實施。
業內人士表示,到7月份車險市場“亂打折”問題可望得到較根本的解決,車險競爭也將回歸正常軌道,但是相對目前車險保費而言,屆時車險費用還會出現調整,但預計漲幅不會很大。
因此,保險專家提醒車主,在投保時,不應只盯住價格,還要充分考慮不同公司保單提供的保障范圍、免賠條款,以及公司的服務、理賠速度、營業網點、員工素質等各方面因素。雖然,在表面上看,投保人享受不到以往那么多的折扣了,但投保人的利益并不會因此而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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