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解答交強險有關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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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10:57 今晚報 | |||||||||
中國保監會19日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標準。中國保監會對一些公眾比較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交強險和現行商業三責險有何差異 一是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否夠用 交通事故中醫療搶救費用問題一直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保監會在確定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的過程中,對保險業交通事故醫療賠款數據進行了深入分析,廣泛征求了包括醫學專家在內的社會各界的意見。目前8000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能滿足一般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需要,能為大多數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保障。對于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搶救費用,當搶救費用超過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時,根據《條例》規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墊付,不會出現因醫療搶救費用不足而耽誤救治問題。受害人得到搶救后,同時可以獲得死亡傷殘賠償。交強險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個完整的保障體系,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時得到救助和賠償。 購買交強險后是否不用 再購買商業三責險 交強險主要是承擔廣覆蓋的基本保障。對于更多樣、更高額、更廣泛的保障需求,消費者可以在購買交強險的同時自愿購買商業三責險和車損險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購買了20萬元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車損險以及附加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和玻璃單獨破碎險等。在實行交強險制度后,消費者在原保險合同到期后,首先必須購買交強險,同時還可根據自身需要,在交強險基礎之上選擇購買不同檔次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如5萬元、10萬元、15萬元或更高),以及車損險和各種附加保險等,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險保障。 原已投保的商業三責險是否有效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要投保交強險,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在交強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并且保單尚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應隨車攜帶保單備查。原商業三責險期滿后,應及時投保交強險。 哪些保險公司可以辦理交強險 目前保監會已經批準22家中資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并向社會公示。這些公司是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聯合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農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平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