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重疾險莫只看病種和價格(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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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09:37 新快報 | |||||||||
先推出的A產品病種僅10個,后來的B產品病種達28個;B價格高于A不足5%……你會買哪個? A產品疾病包含范圍比B產品大,保障比B產品高出30%強! ■新快報記者任國慶張瀟
20種,30種,40種!作為每家壽險公司最主要的健康保險產品,重大疾病保險(下稱“重疾險”)不斷突破承保病種的極限,遞增的數字吸引著廣大消費者的眼球。藍雅虹就想:病種是越多越好的吧?萬一得病,病種多了好歹能撞上一兩種呀! 【實例】 34歲從事金融證券行業的袁先生的想法跟藍雅虹一致。幾年前,在家人的勸說下,準備購買一份商業重疾險。于是,他在與三家保險公司的多位保險代理人交談過十多次后,最終選定了某公司的產品,每年繳費3700多元,連續交足20年(合計繳費7.4萬元),保險額是15萬元。袁先生認為,這個產品能保障20多種疾病,比另兩個險種的病種范圍要多,因此,只要購買了這個保險,自己就可以在生病時得到一份完善的經濟保障。 【懷疑】 但是,作為投保人,我們有沒有認真研讀過保險合同,在越來越多的疾病種類中,到底有幾種能為自己提供真正的保障?是不是承保的疾病數量越多就越好呢? 1、病種越增越多,適合自己的卻越來越少 這只是一場“數字比拼游戲” 重疾險的保障病種,從最初的10多種,迅速增加至目前的20種、30種,乃至40多種。按理說,保障范圍擴大對投保人更有利,應該受到消費者的歡迎才對,但實際上,盡管承保的疾病種類成倍增加,市場卻并不領情,反倒引起了越來越多的糾紛。前段時間,深圳就有投保人準備就重疾險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引發了公眾對該險種的普遍懷疑。 新增疾病,往往是發病率較低的 據業內人士介紹,重疾險最先推出市場時一般只包含心肌梗塞、癌癥、冠狀動脈搭橋手術、腦中風、慢性腎功能衰竭等幾種比較常見的疾病或手術,由于這幾種疾病都是一些發病率較高、治療費用昂貴的疾病,一經推出,立即受到消費者的歡迎。 后來,由于保險公司之間的激烈競爭,一些公司不得不選擇在原有基礎上不斷添加新病種來吸引消費者注意。而新增加的這些疾病,往往都是一些發病率較低的疾病,或者是把某一大類疾病細分,“分割”出多種疾病。這樣做的好處是:既可以讓客戶感到可保疾病的“數量”增多了,又可使保費的增加不是很明顯,從而增強產品的競爭力。 后來者,黔驢計窮了? A產品·點評———多年前某大保險公司最早推出市場的一款終身健康險(以下稱A產品),大病種類不過10種,包括:心臟病、冠狀動脈旁路手術、腦中風、尿毒癥、癌癥、癱瘓、重大器官移植、嚴重燒傷、暴發性肝炎、主動脈手術。在消費者看來,這些疾病都是現代都市人比較多發的一些病種,萬一罹患就需要花費大量的醫療費,對家庭財務造成比較大的沖擊。所以,這批最早上市的重疾險,大都受到了投保人的追捧。 B產品·點評———幾年前另一公司推出一款女性重疾險(以下稱B產品,今年初停售),保障病種中“一類重疾”就有22種,“二類重疾”6種;比A產品增加了失明、帕金森氏病(保障至60周歲的保單周年日止)、I型糖尿病、急性出血性壞死性胰腺炎、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葡萄胎、系統性紅斑狼瘡、乙腦、心臟瓣膜置換術、女性原位癌等疾病。 該產品的保障病種確實增加了很多,但從臨床經驗來看,其中的再生障礙性貧血、I型糖尿病等,患者多數是少兒,成年人基本上不會罹患;而一般成人多發的Ⅱ型糖尿病并不在條款之內。另外,老年人多發的帕金森氏病,在60歲之前就確診的病例并不多,但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卻只延續至60歲。 【C產品·點評】———另一家公司近年上市的一款終身重疾險(以下稱C產品),保障病種多達24種。該產品也保障癌癥,但條款中明確把原位癌或癌前病變的腫瘤、所有皮膚癌和一些非危及生命的癌癥排除在外。 【業內反饋】 保險業內人士也表示,目前市場上的重疾險雖然保障條款看似各異,但投保人所能真正享受到的權益,基本是維持在同一水平上。所以,名目越來越多的疾病數量,看起來更像是保險公司之間的一場數字比拼游戲而已。 2、你要為保單上的每個病種付錢,不管該病種是不是你需要的保障 保險公司為了爭奪客戶,在重疾險的保障病種上大做文章,也確實吸引了不少投保人。 ★其實他不懂的事情太多…… 袁先生坦言,自己對什么大病出現什么情形時保險公司才能理賠的了解確實不多,當時投保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這個險種的保障病種多,按道理來說應該是更劃算的。 記者在周圍的7位同事、朋友中做了個小調查,就有6位與袁先生有同樣的想法,認為重疾險病種越多就買的越值。那么,實際情況是不是越多病種就越值呢? ★其實他不需要埋冤枉單 據保險專家介紹,重疾險的保險費,是保險精算師按照該險種所含每一種疾病的發病比率等各種指標綜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種越多,保費自然越高。每一種疾病,即使它的發病率極低,但只要出現在保險合同當中,保險公司就必然要計算承保該病種所需的費用。 例如上述B產品中的再生障礙性貧血、I型糖尿病等,雖然并不適合成人消費者的需要,或者說是對被保險人沒有什么實際意義,但保險公司通常是按照已經設計好的保險合同來計算費率的,不可能單獨為你剔除一些病種后再重新計算保費。也就是說,你要為保單上的每個病種付錢,不管該病種是不是你需要的保障。 編輯疑問 如果病種增加較多,而費用增加不是很大,是不是應該購買病種多的險種? 記者答復 比如說,一位30歲女士,每年繳3400元(共繳20年)購買A產品,保障就有:發生重疾10萬元,身故后再領5萬元;若未發生重疾,身故或高殘后15萬元。同樣,她每年繳3530元(共繳20年)購買B產品,保障就是:一類重疾8萬元,二類疾病2萬元;身故保險金10萬元(扣除已給付部分)———總保額10萬元。 通過比較我們可以發現,雖然B產品的病種比A產品多,且保險費只貴了130元,但獲得的保障比A產品卻低5萬元! 3、重疾險病種:不買多的,只買對的! 當我們了解到重疾險病種并不是大家理解的那么簡單之后,在投保時就要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能光聽信業務員的游說就去選擇病種多的產品,而是要在眾多產品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 ●首先,要參考自身狀況、生理特點和家族病史等基礎疾病,選擇保障最可能發生的疾病?梢圆捎萌缦路椒ㄟx擇: 關注最重要的病種 最重要的是考察條款中是否包含常見的心血管疾病、器官損害性疾病和老年性疾病。有了這三大類,能基本滿足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 找到最關心的病種 根據自身狀況、生理特點和家族病史,選擇你最關心的幾種疾病。比如,系統性紅斑狼瘡多見于15-40歲女性,因此女性消費者在購買時就應重點考慮是否保障該疾病。或者,消費者還可以選擇一些“專門疾病險”,針對性更強,保費也相對低廉。 留意“專門疾病險” 比如友邦專門針對女性的“護花神健康保險”,可提供更多女性;技膊〉尼t療保障,如骨質疏松癥、尿失禁癥手術、女性原位癌以及意外整形手術等。再如泰康人壽在銀行柜臺銷售的附加防癌保險,是專門針對癌癥保障的險種,消費者罹患癌癥后除可以獲得癌癥保險金外,還可以補償一部分手術醫療費用。 ●其次,責任免除條款一定要留意,免得被誤導。 責任免除條款,就是說出現了該條款規定的情況,保險公司是不賠付的。 這些責任免除條款集中分布在合同文本的兩處:一是面向所有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會設立專章陳述;二是針對個別的重大疾病,往往出現在具體疾病釋義的注解部分。 對于前者,各公司的免責條款基本相同,隨著重疾險的普及,此類條款逐漸成為投保人的常識。 第二類針對個別疾病的免責條款往往散落在合同各處,即使找到了,也不一定明白“除外”情況意味著什么。 保險專家建議 投保人首先要弄清楚自己最容易罹患的疾病的免責條款。比如,有的保險公司將“脊椎間盤突出癥”列入重疾險附加的意外醫療保險項目中,而有的公司沒有。對于容易出現脊椎間盤突出癥的人群,當然最好投保前者。 然后,當投保人遭遇對免責條款解釋不清的代理人,可以撥打保險公司客服熱線尋求答案,或者換一家公司。 【編后】 藍雅虹被這篇文章嚇了一跳———原來病種設計中有這么多的奧妙,原來有許多病種是不可能用上的!唉,咱又不是學醫的,怎么懂得規避這類陷阱呢? (觀宇/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