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的經濟損失有多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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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18日 13:41 北京現代商報 | |||||||||
北京現代商報/王方琪 上星期,在一個理財論壇中,有網友大罵保險公司良心不好,因為退保給他帶來了經濟損失。 事情是這樣的。
兩年前,這位網友購買了某保險公司5萬元的一份保險,5年后返還本金和部分收益,同時,提供意外死亡保險保障。去年12月,這位網友購買了一輛家庭用車,感到手頭資金緊張,于是想起了這份保單。當他到保險公司要求退保的時候,保險公司只返還他4.5萬元的現金。為此,他非常生氣,認為保險公司白用了他兩年的錢,不給利息就算了,還扣掉了5000元錢。很多其他網友跟帖支持這位網友,認為保險公司不對。 記者為此專門采訪了保險公司人士,保險公司人士認為,購買保險不同于銀行儲蓄,中途退保的確會給投保人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因此建議投保人不要輕易退保。最簡單的一種說法可以說明這個問題,你買了兩年的保險,同時,我給你提供了兩年的意外險保障啊。你要退保,最起碼要扣除這兩年的保費啊,怎么可能返還你所有的保費? 如果詳細一點說,我們要引進“現金價值”這個概念。現金價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時,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的那部分金額。現金價值往往要小于保險人繳納的保險費。 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會看到一張現金價值的表格。可能很多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注意到這張表格,因此,形成保險公司耍賴的印象。 在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根據保險事故發生概率來確定保險費率,事故發生概率高則保險費率高,反之則保險費率低。但在壽險當中,由于交費期一般比較長,隨著被保險人的年齡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將越來越高,保險費率也必然逐漸上升直到接近100%,這樣的費率,不僅投保人難以承受,而且保險也已經失去意義了。為此,保險公司在實際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費”的辦法,通過數學計算將投保人需要交納的全部保費在整個交費期內均攤,使投保人每期交納的保費都相同,被保險人年輕時,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納的保費比實際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費將由保險公司逐年積累;被保險人年老時,死亡概率高,投保人當期交納的保費不足以支付當期賠款,不足的部分將正好由被保險人年輕時多交的保費予以彌補。這部分多交的保費連同其產生的利息,每年滾存累積起來,就是保單的現金價值,相當于投保人在保險公司的一種儲蓄。 根據《保險法》,保險公司在以下情況出現時,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投保人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1、保險公司根據規定解除保險合同,且投保人已經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 2、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 3、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其自身傷殘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經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經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 此外,《保險法》還規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經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巧用保單應付資金短缺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人一遇到需要應急的款子就想到退保,這很容易為投保人造成經濟損失。如果會利用手頭的保單去辦理質押貸款,很多暫時的困難都會迎刃而解。 今年25歲的小趙就有過這樣的經歷。10年前,小趙的父母為他購買了一份20年期、保額20多萬元的醫療、意外和養老保險,10年來,小趙的父母一直按時為他交錢,已經累計繳納保費10萬元。小趙大學畢業后自己開了一家公司。兩個月前,小趙的公司有兩比業務要付款,但算下來還差6萬元。于是,小趙想起退保。當小趙找到保險公司的時候,保險公司告訴小趙,如果退保,他只能得到保單的現金價值,這個數目比他父母為他繳的保費要少,而且保單從此就失效了,很不劃算。保險公司提醒小趙,他可以辦理保單質押貸款。貸款額度可達現金價值的80%,支付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這里提醒一下投保人,購買保險之后,并不是自己的任務已經結束,更多地掌握保險方面的基本常識,才會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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