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網絡平臺正漸漸成為保險公司的新發力點。近期以來,網絡銷售平臺頻頻產生的超高銷售額保險產品引起了廣泛關注,與之前網上賣保險產品不同的是,這些產品大打“理財牌”,“低門檻、期限短、高收益、有保底”等成為了宣傳口號。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網上銷售理財產品儼然已成為未來發展的一種趨勢,但從監管角度看,目前保險這塊在法律上還存在一些空白,因此消費者在選擇時還需了解清楚合同條例,以免留有后患。
收益算法不同 購買前需認清
近期興起的保險網絡團購令保險公司進駐電商平臺的網銷模式再度火了起來。幾天內就達上億元、上千萬元的銷售成績,讓人們眼前一亮,但同時也引發了爭議。記者了解到,以團購形式在網絡上銷售的保險產品均為萬能險,保險公司將其包裝成理財產品銷售宣傳,因此產品的投資收益、投資期限和投資門檻就成為了吸引投資者的重點。與一般銀行理財產品5萬元的門檻相比,這類保險產品的起始認購金額則只要1000元,投資期限也從15天到1年不等。而收益情況也是頗為亮眼,比如15天的預期年化收益可達3.01%,其他還有4.4%—5.2%不等的產品預期收益。
但記者采訪發現,其實上述這些萬能險產品在宣傳頁面上所指的預期收益率實則為預期年化結算利率,這與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并不相同。一位資深保險人告訴記者,銀行理財產品是用本金乘以預期年化收益率,就可直接得出收益,而結算利率則是由保險公司每月公布為準,然后根據該利率計算當期的投資收益,每個月都可能發生浮動。“預期年化結算利率并不是保險公司承諾的收益,從以往來看,高的時候一些保險公司的結算利率可以超過6%,但低的時候也只有3%—4%。”
另外,畢竟是保險產品,因此上述萬能險產品在條例中都仍規定了在1年內退保或部分支取要收取1%—5%不等的手續費。對此,上述保險人士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投保這類產品時不可盲目將其當做銀行理財產品進行投資,還是要看清保險條例再做決定,“其實很多時候到手的實際收益并不見得會如宣傳時那樣高。”
監管存有空白需跟進
不過,盡管網絡銷售保險眼下較為火熱,但記者從保監局了解到,目前針對這類網銷保險的做法還存在空白點。相關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保險方面可作參考的規定主要為《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和《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兩項規定,這些更多是針對保險代理和經紀公司,并沒有對網絡銷售設定規定。而在2011年曾發過《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但目前還在研究中,沒有明確出來。
對此,復旦大學保險系徐文虎教授認為,只要監管及時跟進,那么網銷渠道將會是一個有益于保險業發展的方式。“網銷是保險行業一個很有生命力的新渠道,網銷新渠道的發展正好處在中國保險業發展的轉型期,保險行業面臨行業形象、認識、理念和技術各方面轉變后的大發展,行業轉型后將迎來更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