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糾結
保單生成一年,10萬元保險分紅僅447元,本金倒減了2000元
結局還行
確知當事人對合同產生誤解,保險公司退還10萬元保險,并支付一定利息
“人家存錢,越存越多,我存錢,越存越少……”在成都市武侯區雙楠附近做保姆的杜女士,已經好幾天徹夜難眠了。一年前,因銀行職員游說杜女士,稱買分紅保險比在銀行存錢劃算,她用雇主預付的整整10年工資——10萬元,在銀行購買了一款分紅險。可如今,一切并不是她最初以為的那樣……
“一時糊涂”10萬元工資全買了保險
48歲的杜女士,一直在成都從事家政工作,如今在雙楠一姓彭的雇主家中當保姆。“彭老師一家人心很好,看我認真,于是一次性預付了我10年的工資。”杜女士說,去年6月,彭家與她簽訂了合同,并支付了她10萬元錢。彭先生說,預支是因考慮到杜女士可以將錢存入銀行,3年后,也就是她50歲時,便可以用利息作為購買養老保險的補貼,“她不容易,這樣她以后也有個保障。”
拿到這筆“巨款”,杜女士趕緊全部存了3年定期,三年期利息為4.75%,到期利息就有14250元。可是,去年7月,銀行提高利息到5%,杜女士打算將錢取出來重新存一次定期。“三年下來可以多750元利息。”也快接近一個月工資了。
去年7月7日,杜女士來到銀行辦理轉存業務,銀行經辦人員何某勸杜女士購買保險。“他說這是一款分紅險,不僅有利息,還有紅利,比存銀行劃算。”杜女士說,自己開始拒絕了,可是在何某一再游說下,她最終“稀里糊涂”地購買了10萬元保險。
進退兩難退保將損失5000余元
收到保單之后,杜女士并沒有仔細閱讀保險單上的條款,因為“覺得銀行可靠。”直到今年7月,保單生成一年,到了分紅的時間。杜女士到保險公司查詢到,自己分紅得到447元,但本金反而減少為98000元,“為何不僅沒有存銀行利息高,還被扣了2000元錢?”這讓杜女士想不通。
記者日前隨杜女士來到保險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解釋,扣除的2000元是風險金,所以第一年現金價值有所減少,不過隨著保險金存入年限的增加,每年的現金價值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如果杜女士要在中途退保,她只能按照年限領走所規定的現金、分紅。
“我算了一下,如果今年退保,算上損失的本金和1年定期利息,她會損失5000多元,如果在第三年需要用錢時取,能取出的本金比存銀行少了9000多,即使有分紅,也不可能有這么多。”彭先生說,張女士覺得這并不像何某之前承諾那樣“劃算”,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保險公司程序上來說沒有問題
“如果他事先告訴我要扣2000元風險金,且分紅這么低,我根本不會買!”杜女士說,她起初也不知道第三年取會蒙受更多損失。
隨后,彭先生幫助杜女士進行了投訴,該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陳女士解釋說,銀行是代銷保險,保險售出后,由保險公司提供后續服務。“客戶在收到保單后,有10天猶豫期,在此期間如果退保,全額退還保費。從程序上說,我們沒有問題。”陳女士說。
日前,記者隨同杜女士來到該銀行四川省分行,辦公室工作人員王女士受理了投訴,她表示將進行調查。該保險公司在了解實情后,確知因何某在為杜女士購買保險時,沒有進行必要的告知,導致其產生誤解,最終同意退還10萬元保險費,以及支付一年期的活期利息。華西都市報記者譚夢媛實習生李思佳
(文中杜女士和彭先生均系化名)
律師說法
合同若存誤解可撤銷
彭先生說,即使按照這樣的處理方式,杜女士仍然會損失一定金額的利息,“她自己也有疏忽,應該承擔,但何某也應該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四川致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峰說,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自訂立起一年之內,當事人一方(誤解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分紅險中存在許多專業術語,不少市民因為受到年齡和文化程度的限制,認知能力有限,無法理解這些條款,簽訂保單時就可能存在重大誤解。”張律師說,所以如果保險合同還在一年的撤銷時限內,投保人仍可要求全額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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