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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病投保不要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21:07 《大眾理財顧問》
文/本刊記者 陳大偉 面對健康狀況告知書,很多帶病者選擇了隱瞞。究其緣由,是因為害怕,擔心將自己身體不健康的情況如實告知后,會導致保險公司給出對自己不利的結果。 有數據顯示,90%以上的被保險人都是可以被承保的。只不過,對這些帶病者,在保險公司核保時被稱為“非標準體”或“次健康體”,核保時的程序更為嚴格,比如會要求出示被保險人的病歷、體檢結果,填寫專項健康問卷,甚至會被要求參加保險公司組織的體檢等,最后的核保結果可能也與標準體不同。 拒保是最壞情況 保險公司的核保結果一般有6種:保險公司同意以標準體(標準費率)承保;保險公司要求加費(非標準費率)承保,比如,如果被保險人體重超重,患高血壓、糖尿病等,保險公司會要求增加一定比例的保費,加費還可分為永久性加費和臨時性加費,前者較常見;保險公司要求約定除外責任(多為標準費率)承保,即在標準合同之外,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單獨約定將某些保險責任列入不承保范圍,比如,患膽囊結石的人投保住院醫療津貼險時,保險公司要求將因膽囊結石及其引發的并發癥導致的住院列為除外責任;降低保額承保,常見的如被保險人的經濟狀況與其投保的金額不相匹配,保險公司可以要求投保人降低投保金額到合理范圍內;延期承保,即被保險人目前尚有待觀察的異常狀況,如根據現在不明朗的情況做出加費或拒保的決定,對公司和投保人來講可能都是不公平的,如處于“××疾病待查”階段的情況;因風險太大,目前和以后均無法承保,對此種情況,保險公司會選擇拒保。對帶病者來說,6種情況均有可能發生,拒保只是最壞的情況。 查病只是一方面 是否患病,只是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核保時要看的一個方面。有多年核保核賠工作經驗的中美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首席行政運營官王志林表示,“保險公司會對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綜合風險進行評價,以此結果作為承保的依據”。 保險公司考量的項目很多,主要可以分為5個方面,“健康是一方面,即被保險人自己及直系親屬的既往病史,近幾年出現的身體反常狀況、接受醫療檢查和治療的情況等和‘病’有關的項目,還有吸煙和飲酒史,年齡,體重等;還要看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財務狀況,投保金額要與收入、需求相匹配;被保險人的興趣喜好也是考量因素,比如是否有參與高風險活動,如滑翔機、攀巖、漂流等的愛好;被保險人的職業危險程度也會影響核保,比如經常在外奔波的推銷員就要比坐辦公室的文員風險等級高;此外,還要看投保人的投保目的,這個主要通過代理人來了解。” “綜合風險評估是保險公司核保時的準則,但具體落實到不同險種,考量的主要風險是有側重的。”比如人壽保險中,死亡概率是影響費率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投保壽險時主要看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重疾險、醫療險這樣的健康保險,關鍵是看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如果是投保意外險,被保險人從事的職業、參與高風險活動的情況,將是主要考慮的方面,大部分健康問題不會影響意外險的承保(少數特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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