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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制度層面的改革更為關鍵(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9:59 中國保險報
二是商業化運作模式,由保險公司依據市場規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該種經營模式下,在厘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時,通常會考慮預定利潤率因子,同時由于各保險公司經營成本不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費率在各公司之間會有所不同,在一些國家,不同公司間的費率差距已經在不斷拉大。 但是,我國交強險的經營模式,卻是上述兩種模式的混和。一方面,要求不以盈利為目的;另一方面,又要求實行商業化運作。這樣,交強險費率厘定的“不盈不虧”原則和商業性公司利潤最大化的內在要求就必然存在很大的沖突。目前的交強險費率是由保險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內幾家大公司厘定,最后由保監會審批,并頒布實施的。就是說,在費率厘定中起關鍵作用的可能還是保險公司。這種費率厘定程序也給商業保險公司的利潤訴求打開了一扇窗口。但這種本來合理的利潤訴求卻受制于“不盈不虧”原則,造成保險公司無論是賺錢還是虧損都面臨質疑的兩難困境。如果保險公司賺錢了,公眾會認為違背了“不盈不虧”原則;如果保險公司虧錢了,則沒有人相信,因為目前的定價機制缺乏公信力,人們不相信保險公司的“一口價”會讓自己虧損。 鑒于上述分析,從理論上說,交強險經營模式的改革只有兩條路:一是實行真正的商業化運作。這就要求拋棄“不盈不虧”原則,監管部門只規定最低的責任限額和保障范圍,讓保險公司自由定價和競爭,通過市場機制和規律把保險公司的利潤不斷往下拉,直到“社會平均利潤趨近于零”;二是實行真正的商業保險代辦模式。決定費率及其調整的不能是保險經營機構自己,而應當是中立的第三人,或者是政府管理部門,或者是市場上受管理部門委托的另一個獨立的中介人。由他們負責調查研究交強險的期望損失率和社會平均管理水平下的管理費用率,以此制定標準費率。保險公司只是代辦,享受規定的費用率。如果經營效率高,經營成本低于規定費用率,則形成利潤;如果經營效率低,經營成本高于規定費用率,則虧損自負。這樣就可以為經營效率高的公司提供正向經濟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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