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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費率下調沒意義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02:38 證券日報
□ 本報記者 饒婷婷 昨日,保監會公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調整聽證會的日期,確定于2007年12月14日舉行,屆時將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提出的“交強險費率方案”聽取各方面意見。 隨著首份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盈虧報告的面世,車險市場再掀波瀾。雖然按照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提交的請示方案,交強險基礎費率將有所下調,同時責任限額增加一倍,可歡呼者有,質疑聲也同樣不絕于耳。甚至有人提出交強險費率下調、保額增加“沒意義”,眾說紛紜之間,究竟孰是孰非呢? 費率下調夠不夠多 由于在中保協的方案中,建議交強險責任限額由現行6萬元提高至12萬元,同時16種車型費率下調5%到33%不等,其中,普通家庭用車的交強險保費擬由現行1050元調低為950元,降幅9.5%。一些人據此認為,既然在保費下調近10%的情況下保額還能增加一倍,就印證了交強險保費首年收取的不合理。在普華永道的匯總報告中可以看出,交強險賬面虧損39億元,即使不算攤銷方法產生的會計核算差異,6億到8億元的盈利似乎也難以支撐以上數據,而下調的依據和計算方法更加顯得迷霧重重。 理格豐律師事務所的郭玉濤律師認為,調整后的交強險保額還是遠遠不夠的。他解釋說,以前交強險責任限額為6萬元,車主還需要再購買商業車險作補充,現在如果上調至12萬,可能有一部分人就會不再購買商業車險,從這一點來看,調整的效果好像是很明顯的,但是由于交強險對無過錯賠償有20%的限制,實際上無過錯的投保人就要打一個二折,那么調整前后的差異只有1.2萬,而不是看起來的6萬,發生事故后,受害人的利益并沒有得到保障。 不過對這樣的說法,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系的庹國柱教授并不認同。他認為,雖然12萬的責任限額應該再提高,但需要一個過程。在這次的調整方案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限額提高了一倍,可以說是大大增加了,是一個進步。 意義之爭 然而不管怎么說,保費下調了,保額增加了總該是好事吧?對此,郭玉濤仍舊語出驚人:“這樣的調整并沒有離交強險的本質更近一步,因此‘沒意義’。” 郭玉濤認為,交強險無論做怎樣的調整,其目的都不是為了少交一些保費取悅投保人,而是要盡最大努力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不考慮被保險人的貧富或者對錯給予相同的保護。簡而言之,交強險應當是無過錯保險,這在法律上才講得通,但這次調整并沒有朝這個方向邁進一步。 而據記者了解,在這次的調整方案中,關于人身意外傷害的無過錯賠償限額比例仍舊是20%,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卻已經降至10%。庹國柱教授解釋說,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調整,是因為很多投保人對于“無責還要賠償”的反對。但由于道交法中相關條例的約束,10%的無責賠償暫時還不能取消,只能在許可范圍內盡量降低。一旦人大討論通過了新的道交法,無責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也可能會取消。 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博士后朱俊生認為,財產損失的無過錯賠償限額在降至10%后最多只有200元,已喪失實質意義,保險公司因此還要承擔查勘定損的成本,雖然受限于道交法暫時不能取消,但呼聲很高。至于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是否應該將20%的無過錯賠償限額放開到100%,目前尚無定論。 據了解,我國臺灣地區的交強險實施完全的無過失責任原則,沒有20%限額之分,同時也不承擔財產損失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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