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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天,《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已經正式實施半月。據交管部門統計,新辦法實施以來,事故報警同比下降近10%,其中“自行解決”的事故數占事故報警總數的41.2%。從保險公司接受報險方面來看,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多數車主不知道自己發生的事故是否屬于快速處理范疇。
現場
車主遇事故先打電話報警
7月11日,太平洋保險外勘部主任劉保松開著公司查勘車行駛到二環天寧寺橋路段時,看到從南往北的路段上發生三車追尾:伊蘭特不小心追尾了前面的吉普車,而吉普車又碰上了前面的“海馬”,肇事的伊蘭特車主正焦急地打著電話。
“請先挪車。”劉保松一邊下車一邊提醒車主。不過車主似乎并不了解該如何做,“我們已經打電話給交警了。”
就在這時,交警也趕到了現場,在交警的指揮下,事故車輛都移到復興門橋下。不過,隨后記者注意到,當交警和劉保松詢問三位車主是否有《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時,車主們的回答非常一致:“沒有”。負全責的伊蘭特車主甚至問劉保松:“這事適用快處嗎?”
而在整個過程中,車主們對自己購買的保險和投保公司的名稱并不清楚,而且對如何填寫協議書也不了解。劉保松只好一一告訴車主如何填寫,并幫助車主們給自己的投保公司打電話,進行報案。盡管是一起簡單的追尾事故,責任十分明確,但整個過程卻至少進行了20分鐘。
司機手機拍照為事故留證
說來也巧,14日,記者通過交管局指揮中心的大屏幕,同樣看到了一起三車追尾事故,而地點也在天寧寺橋上。當攝像頭捕捉到事故現場時,三輛車已經撞在了一起。車上的司機和乘客都很冷靜,先下車查看了車輛受損情況,最后面那輛車的司機先掏出手機,將三輛車的事故情況、受損情況一一拍照。其他兩名車主見狀,也掏出手機拍照。
大概由于發生事故,旁邊車道中的司機有些走神,就在三車追尾事故現場旁,又有兩車發生了追尾。這兩輛車的司機也用手機拍照留下了證據。由于受損都不重,很快,五輛事故車都開離了現場,幾名司機在應急車道中,進行進一步協商。
“我們最近發現,發生事故后,越來越多的司機自行解決,盡管畫線取證的司機確實很少,取而代之的是用手機拍照留證據。”民警告訴記者。
問題
部分司機上路不帶《協議書》
記者了解到,從《辦法》實施以來,122報警臺每天都能接到大量咨詢電話。而交管部門發現,由于部分駕駛員未隨車攜帶《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在路面上發生符合《辦法》規定的輕微剮蹭事故后,還需民警到現場處置,既影響道路通行,又延誤事故處置時間。
同時,對于責任認定的問題,也是司機們最關心的問題。由于新辦法只規定了全責和同等責任兩種,而事故責任的比例又與每年的保險費掛鉤,因此很多司機都向122進行過咨詢。
司機趙先生就向記者提出疑問,“如果我正常行駛,旁邊車輛并線,他的車頭已經進入我的車道,最后我撞上他了,這怎么算?全責的情況有43種,我怎么可能一一記下來?到時候出了事故,難道一項一項地對嗎?”
五類問題保險公司最常見
在進行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時,保險公司遇到的問題更是五花八門。
在各類問題中,“榮登榜首”的是“眾多車主不知道自己的事故是否屬于快速處理范疇”。據悉,從7月1日到現在,人保熱線每天接到的報案及咨詢電話中,被問及最多的就屬“我這事故能采取快速處理嗎?”
人保北京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快速處理已經實施了半個月的時間,但是依然感覺大家對快速處理并不了解,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快速處理。每天他們都要向不同的車主作出相同的解釋。
排名第二的是“主動挪車車主少”。從7月1日到15日,每天13時之后,太平洋保險外勘部主任劉保松就要開著車上路,平均每天幫助一起事故的車主勘查現場、填寫事故單。在這些事故中,只有一成的人能夠主動挪車。
排在第三位的問題是“很少有人帶快速處理協議書”。對此,一位出租車司機表示,由于自己的保險是公司統一上的,最好公司統一弄,然后發給司機。他希望保險公司能送單上門。
排在第四名的問題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投保公司”。記者在采訪中也發現,很多車主雖然購買了保險,卻根本不知道自己投保的是哪家公司的保險。這樣,發生事故后,車主往往無法第一時間報案,也就無法獲得幫助。
排名第五位的問題是“畫線的少”。按照規定,發生事故后,車主應該立即畫線挪車,但是記者在采訪中卻發現,很少有車主知道如何畫線。
解決
執勤交警帶《協議書》上路
由于新《辦法》實施時間短,考慮到很多司機不知道該在哪兒領取《協議書》,每名路面執勤交警都帶著《協議書》上崗,碰到事故或者接報警趕到事故現場,適合快速處理的,給司機提供《協議書》,并指導其填寫。而每天二、三、四環上,有80輛查勘車進行巡邏,同樣為事故司機提供《協議書》。
同時,記者了解到,即使沒有《協議書》,事故雙方在私了過程中,只要留下了對方的真實信息,雙方簽字確認,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建議司機拍事故全景留證
保險公司的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司機最好拍照留下證據,“雖然通過現場痕跡也可以了解事故的情況,但是畫線對于查勘和責任認定更有幫助。不過考慮到安全問題,車主也可以用手機拍照,在30度的方向拍攝全景即可。”
建立合作備忘錄防止騙保
據悉,在《快處辦法》實施前,保監局和交管局就建立了合作備忘錄,當發生可疑索賠案件時,交管部門會向保監局提供車輛錄像、車輛的專業痕跡鑒定,并提出全市車輛范圍內的追蹤。在交管部門和保監局建立的信息平臺上,不管是強制險還是商業險,保險公司都可以看到理賠車輛的事故信息,同時還可以調出這輛車所有的理賠信息,避免此車剛在一家保險公司理賠完,又去另一家保險公司理賠。
此外,對于可疑的車輛,交管部門還將出動事故專家進行鑒定,不給騙保分子可乘之機。“騙保人員可能不知道,自己制造出來的痕跡和實際撞車的痕跡完全不同,保險公司有一批專業的勘查人員,可以清楚地分辨出造痕體和成痕體。”
交管部門還建立了黑名單庫,對司機的嚴重違法行為進行記錄。如果一名司機短期內因多次交通違法而進入“黑名單”,公安機關將給予高度重視。
【特別提醒】
三種途徑領《協議書》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獲得:登錄首都之窗、交管局、北京保監局網站下載,到保險公司領取,到交管局各個支大隊執法站窗口領取。
挪車就近找安全地點
記者采訪中,不少司機表達了他們的疑慮——發生事故后,將事故車移到哪里呢?
對此,交管部門提醒: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務區、應急車道內;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應急車道內或者輔路的非機動車道內;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礙交通的情況下協商解決賠償事宜。
【新聞背景】
兩成擁堵由輕微事故造成
據了解,2006年,本市使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有近50萬起,路面上近20%的道路擁堵都是由于輕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一起交通事故從發生到民警到達現場,平均需要四五分鐘的時間,近50萬起就需要花費250萬分鐘。如果發生輕微事故后,司機都能將車迅速挪離現場,市區擁堵將明顯緩解。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機動車之間發生的造成車輛損失或者人員輕微傷,且車輛能移動的交通事故,由當事人依照本辦法自行協商解決。
但是,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及其他設施的,無檢驗合格標志的,無交強險標志的,未在本市投保交強險的,一方逃逸的等五種情況,在標畫現場后,將車挪至不影響交通的地點后,再報警處理。此外,車輛無號牌的,駕駛人無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的三種情況,一定要立即報警。
【相關鏈接】
四種典型的騙保手段
1.一次出險多家索賠。
[案例]2005年4月一鈴木轎車與他車相撞,先從對方保險公司獲賠3006元,隨后又向投保公司報案,獲賠3132元。
2.假報車輛被盜搶。
[案例]吳某將自己的奇瑞轎車出租后,謊稱車輛被盜,獲得保險公司賠款88360元。
3.酒后出險找人代駕。
[案例]李某酒后駕駛奧迪A8出險,找合格的司機代駕,向保險公司報案。
4.碰瓷。
[案例]高某將其車輛向某保險公司投保,2005年5月到2006年2月伙同他人連續制造碰瓷事故7起,騙得保險賠款61908元。
信報記者 閆崢 仇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