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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不正當交易納入監管法眼 評估至6月中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3:02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本報記者 黃蕾 監管部門對保險業商業賄賂的治理工作開始落入實處。記者昨日獲悉,根據保監會要求,上海保監局近日向滬上各保險公司發出檢查通知,將對部分保險公司關于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評估。檢查評估工作將于近期啟動,至6月中旬結束。 據記者了解,不僅在上海,全國保險市場都掀起了一陣“自查自糾”風潮。一家保險公司相關人員表示,按照要求,公司要對近幾年以來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開展自查自糾,要對公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商業賄賂案件,依法追溯處理。 據介紹,保險業不正當交易行為一般是指,保險公司及工作人員賬外暗中給予投保人或保險中介回扣、財物或其他利益等,另外,保險業務中以手續費名義操作的各種不正當交易行為同屬自查自糾范圍。 而上述不正當交易行為卻通常被保險公司理解為行業“潛規則、潤滑劑”,某監管人士稱,這說明一些保險公司的經營思想存有錯誤觀念,還沒有充分認識到這些行為對保險市場公平競爭的破壞性。 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在對保險公司關于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后,監管部門將要求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公司進行整改。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保險公司,將責令其“補課”,管理人員操作不正當交易情節嚴重者,同樣可能面臨“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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