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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書保監會 成都車主申請聽證交強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5:57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繼被指責為“暴利險”后,日前,交強險再度在國內引發強烈爭議。五一前夕,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家輝代表全國156名車主向保監會遞交的一紙《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聽證申請書》,強烈呼吁聽證交強險。 此消息一出,立即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有網友甚至評價稱,這一事件的標志性意義不亞于去年年初發生的“友邦重疾險官司”--正是這起官司,直接促成了此后保監會重疾險標準的出臺。 把以人為本進行到底 無責賠償體現著交強險以人為本、保護弱勢群體的精神。畢竟相比行人,汽車是鋼鐵做的,是強者,因此,當汽車與行人相撞時,處于強勢一方的汽車即使沒有過失,也應承擔一定損失--這是對生命的尊重。實際上,申請聽證的車主也并不提倡取消無責任一方給予有責任一方的死亡傷殘和醫療費用賠償。 但是,對于財產部分的損失,比如車車相撞,自己被人撞了還要賠錢,這似乎讓人難以理解。 在我們看來,道路交通中的關系與生活中諸多關系一樣,需要所有參與者遵守一些必要的規則。如果大多數人對交強險的合理性有質疑,制訂該險種的有關部門就不能視而不見。 需要說明的是,對于交強險,車主是沒有選擇余地的。如果說無責賠償是一個很好的、以人為本的理念,那么,相關部門在制訂某種強制性條款時,不妨將以人為本的理念進行到底,多聽聽車主的意見。 (劉鋒) 事件緣起 太荒唐 被撞了還要我賠錢 “別人撞我的車,交警判定對方全責,對方給我修了車,但我也要賠他400元。”如果不是去年經歷了一次交通事故,北京律師劉家輝不會知道交強險有這么一個無責財產賠償,而正是這次交通事故,才有了這次的聽證申請。 電話中,劉家輝律師向記者講述了去年的那次遭遇:“2006年10月份我買了交強險,11月25日我從白石橋自南向北正常行使,邊上一輛車右轉,撞到我的背后,交警認定對方全責。到了保險公司指定修車處,定損員看了交通事故處理單之后,說我是無責方,但根據交強險的規定,我要賠給他400元。我當時有點蒙了,向定損員提出,單子上我是無責。他說:‘你不要給我講這個,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 最戲劇性的是,第二天我到保險公司處理索賠時,這個人又來了。來的情況是他竟然又發生了一起事故,仍然是全責,他追尾了出租車。這讓我覺得很奇怪,這個人為什么在兩天內發生了兩起事故,并且都是全責? “我很驚訝,如果不是親身發生的經歷,我不可能理解交強險無責賠償條款是這樣的結果。”劉家輝說,這樣的法律規定實在令人氣憤,作為一個無責方,要額外賠償給有責方400元。有責方本應賠償無責方損失,然而卻意外獲得了400元“不當得利”--國家法規、條例賦予他的“不當得利”取得權。 展開行動 申請聽證 全國200多位車主響應 親身經歷交強險的“不合理”,今年3月初,劉家輝通過網絡開始了向全國交強險的投保人征集交強險聽證授權的行動。 “交強險的實施直接關系到廣大的車主、投保人的重大利益,他們屬于利害關系人,應該有權力進行陳述和申辯,但保監會在2006年審批該行政許可時并未向利害關系人發布公告和舉行聽證會,目前投保人只能被動接受交強險的責任和費率”,劉家輝說。 至4月26日,此次聽證申請已得到全國11個省、市、自治區156名車主的授權。4月27日,一紙《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聽證申請書》被遞至中國保監會。“目前保監會還沒有表態,不過征集活動仍在繼續中,截至目前已經取得超過200名車主的授權。”5月10日,劉家輝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劉家輝表示,自己做這件事情沒有與保監會溝通過,對于保監會同意舉行聽證的可能性,她表示無法判斷。《行政許可法》第46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她認為,從該規定可以看出,聽證要求的條件不僅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而且還得行政機關認為需要才行。“關于交強險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這一點應該大家都有共識;如果保監會認為不需要聽證,那也應當告知我們不需要聽證的理由。” 連線本地 成都車主:我在見證法制進程 參加此次授權的156位車主之中共有8位四川車主,有著10年駕齡的成都車主周先生即是其中之一。5月10日,經多方聯系,記者對周先生進行了電話采訪。 周先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自己開車一向小心謹慎,從未出過大的事故,之所以參與此次授權主要是因為交強險實施過程中發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比如無責賠付等,雖然這些都是他在網上看到的。 周先生說,他對劉律師的做法很欽佩,畢竟作為車主,不去管“閑事”大不了就是每年交1050元,但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就完了。 “我們的QQ群里面有幾百位車主,雖然大家都感覺交強險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支持劉律師的行動,但是很遺憾,最后真正授權的并不多。” 周先生說:“雖然聽證不一定會有結果,但我覺得我在做一件正確的事情--我在見證中國法制進程!” 聽證內容 申請聽證三個核心內容 “交強險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無責財產賠償,使有責方獲得合法的‘不當得利’;交強險費率構成、厘定程序及決策過程不透明;保費過高保障過低等。”劉家輝稱,他們主要是就這些方面要求保監會舉行聽證。 其中,“無責財產賠償”和費率構成顯然是此次申請聽證的核心內容,劉家輝表示,“我們希望在聽證中去除現有條款中無責財產賠償的內容,并明確解釋費率構成、決策程序和計算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中保協條款〔2006〕1號)》第八條,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本著人道主義原則,我們不提倡取消無責任一方給予有責任一方的死亡傷殘和醫療費用賠償,但如果是車車相撞,由無責任一方賠償有責任一方就會使有責方獲得‘不當得利’,保監會關于這方面的規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劉認為。 另據北京媒體報道,近日,中消協已表態力挺消費者的“聽證呼聲”,建議由發改委來參與主持,確保聽證的公開、公正、透明。 “去掉不公平的條款后,交強險的保費應該有較大壓縮空間。”劉家輝說。 保監會表態 聽證與否 將按相關辦法處理 對于律師向保監會提交聽證申請一事,保監會究竟做何答復呢? 面對各方關于交強險的質疑,五一前夕,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袁力在一季度通報會上表示,“在交強險經營滿一年時(2007年7月1日)會對外公布經營情況,如有大幅調整將召開聽證會。”而對有律師已經向保監會提交聽證申請一事,袁力表示,保監會將按照行政復議的相關辦法進行處理。 本報記者 劉鋒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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