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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進入大一統時代 新老保單如何對接成焦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1日 23:46 北京商報
曾在壽險市場掀起巨大風波的重疾險終于有了標準定義。記者昨日從多家保險公司獲悉,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制定出臺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已經下發到各家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已經會簽并將于今年8月開始正式實施。 新重疾險實施在即,消費者最關注的莫過于新老保單如何對接的問題——新定義下,老保單或將通過升級來解決保障不全的問題。 重疾險進入“大一統”時代 重大疾病保險于1983年在南非問世。1986年以后,被陸續引入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并得到了迅速發展。1995年,我國內地市場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險。 據了解,目前的重疾險市場上,保險公司經常以承保的疾病數量多來顯示自己的優越性:有的24種、有的28種、有的30種,還有更多的,但其實有的病是充數的,還有的把一種疾病拆開來按好幾個算。而且,“保險醫學”和“臨床醫學”有很大的差別,在臨床醫學上被確診為在保險理賠范圍的疾病往往需要附加很多條件才能達到“保險醫學”理賠的標準,重大疾病險“保死不保病”的說法也是由此而起。 此次出臺的《規范》使五花八門的重疾險定義有了統一標準。其中對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險”命名、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18周歲以上)階段的保險產品,其保障范圍必須包括這25種疾病中發生率最高的6種疾病。 對此,有保險專家評價說,全行業使用統一的重疾險定義及《規范》意義重大,一方面,有利于消費者比較和選購重疾險產品,保護消費者權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國自行積累重疾險的經驗數據,著手解決長期困擾我國健康保險發展的數據難題,促進健康保險產品自主創新。 新老保單如何對接成焦點 目前,投保人最為關注的問題莫過于自己的老保單是否適用新標準的問題。根據要求,8月1日后,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18周歲以上)階段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必須符合《規范》,而《規范》生效前已經簽訂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俗稱“老保單”),保險公司要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目前,保監會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并未對保險公司做出統一要求,而是由保險公司自行處理。 有保險公司人士明確表示,將按照從寬原則處理原有重疾保單的索賠申請。比如,某疾病新定義寬泛,那么對老保單就參照新定義進行賠付;如果某疾病原來的定義更為寬泛,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義。有保險公司介紹,總公司正在考慮直接升級,但是否會涉及到收費問題目前還是未知數。 據長城人壽保險公司總精算師劉占國透露,通過新舊定義對比,他發現新定義中有80%的內容對老保單持有者是有利的,只有個別定義對老保單持有人不利。目前,公司正在研究如何解決對老保單持有人不利的部分,將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做出對老保單用戶有利的舉措。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專家郝演蘇表示,重疾險定義的統一對保險公司的新老客戶而言,都是有積極意義的。對于老保單的持有人而言,將來如果發生理賠糾紛,原有保單的定義清晰明確,法院可以按照原有定義進行裁決;如果原保單條款解釋模糊不清,可參照新定義進行仲裁或判決。“當然,這還需要法律部分出臺相關的法律解釋。” 改革成本將由保險公司承擔 據業內人士介紹,對舊的保單進行升級,使其享受新定義的“優惠”,必將一定程度上增加保險公司的成本。一些較晚進入市場的公司的新保單已經參照了《規范》的征求意見稿,比較吻合新定義,所以這方面問題較小。而一些老的壽險公司,可能會面臨更多老保單要求升級的壓力,同時也將面臨著更大的成本壓力。 郝演蘇指出,這種改革成本應該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而不應該轉嫁給消費者,所以如果保險公司對老保單進行強制升級收費則是不合理的。消費者有權選擇是否升級,保險公司也有責任對選擇不升級的客戶進行善意提醒。 專家建議,消費者沒有必要擔心老保單未來的效用問題,目前退保是不劃算而且沒有必要的。對于一個重疾險老保單持有人而言,如果要退掉原來的保險,轉而購買新的保險,一來要產生一個退保的損失,二來隨著投保年齡的增長費率可能就要提高。 比如,一位投保者已經連續繳納了兩年的重疾險保費,共支出保費7200元,如果申請退保解約,大約只能拿回4000多元(該保單含有的現金價值部分)。 消費者可選擇繼續持有手中的老保單或者選擇接受保險公司的調整,但不管哪種選擇,都是出自自愿;如果保險公司強制要求,消費者則可拿起維權的武器。 張培娟/文 王曉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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