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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失去投資功能是否還值得買 更能體現價值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10:31 南方日報
返還型健康險將于明年1月1日退市,這不僅意味著消費者習慣將健康險當作投資理財方式時代的終結,同時也顯示了監管部門積極推動保險回歸保障功能的決心。但很多人對此表示不解:保險產品中注入理財功能,不僅老百姓喜歡買,保險公司也可趁機擴大市場份額,何必非要回歸保障功能呢?而對于眾多消費者來說,面臨的最現實問題是,保險沒了投資功能,還值得買嗎? 保險公司觀點 回歸保障是回歸理性 中國人壽廣東分公司企劃部負責人陸建明 保障更能體現保險價值 保險本身具有雙重特性:保障與理財。而保障更能體現保險的價值和職能,為保險之本。保險的基本職能就是損失補償和分散風險,因此,與投資型保險產品相比較,保障型產品不僅體現了為個人服務的角色,更是突出了保險公司為社會服務的社會職能,因此,從長遠來看,保險回歸保障,不僅有利于行業發展,更有利于為消費者和整個社會服務。 近年來,分紅投資連結型保險不可思議的發展速度,與所處的經濟環境息息相關:股市連年低迷,央行屢次降息,老百姓閑散資金缺乏投資渠道。在這種情況下,購買投資型保險成為他們的理性選擇,也就形成了近年來壽險保費收入的超高速增長,如去年出現的“萬能險”井噴現象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與此同時,投資型保險產品的泛濫,與國人長期養成的重投資輕保障的習慣密不可分。一般而言,壽險大多為儲蓄型保險,而意外險、醫療險等保險則屬于消費類型保險,因為消費型保險不具備儲蓄功能,很多人抱著投出去的錢如果沒出事,就再也拿不回來了的心理,在買這類保險時總是心有不甘。但消費型保險卻是以低保費獲取高保額,這種以小博大的做法,正能體現出保險的保障價值和意義。然而這種高保障的保險方式因為沒有儲蓄功能,更沒有投資收益,并不容易被消費者所接受。 事實上,先做好個人的保障,解決后顧之憂,再進行投資,才是最科學合理的理財方式。而保險正是提供了這樣的保障功能,如果在投保時,以投資為首要目的,顯然是本末倒置了。 太平人壽廣東分公司運營部喻澤洋 片面注重投資回報太浮躁 我國保險業在最近10年取得了蓬勃發展,在發展速度及保費規模的增長上都超過發達國家。但過分的擴張,超常的發展,同樣也埋下了隱患。保險公司為了開發市場,過分迎合客戶的片面需求,過于注重開發投資回報類產品(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等),降低了開發保障類產品的力度,使市場出現了畸形繁榮。 目前,國內保險市場投資型產品過多,與國人對保險的消費觀念及保險行業對消費者的引導有關。一直以來,國人對保險的理解存在著誤差,保險是可以保人的老、病、死、殘等,國人則將這些責任期望于國家、政府,認為這些應該是國家承擔的,而不應是個人來承擔的。隨著社會各方面的改革,國人對此的觀念也有所改變,但不同年齡層次的人群受此影響不同。 其實,保險首先是一種消費品,其次才是一種長期投資的工具。現在,國人對金錢的心態比較急進,大多數人認為只要付出,一定要求短期內見到回報。對購買保險也是一樣,如果在短時間內看不到回報,可能就不會投保,片面注重保險產品的投資回報,而不考慮其保障性。 保險公司正是看到消費群體的這種需求,為了提高市場的占有率,在產品開發上注重迎合客戶的片面需求,開發的產品以投資類為主,過分強調投資回報性。這樣又給保險公司帶來了經營風險,為了達到承諾的投資回報,保險公司必須提高資金的盈利率、提高保險產品的費率等。 躁動的市場、不理性的消費者、急進的保險公司,不僅傷害行業、也傷害客戶,有的消費者買了投資型保單,出了事故之后,應當得到的保險賠償卻寥寥無幾。因此,保險回歸保障,是監管層希望通過引導市場回歸理性的一種辦法。而個人理財則應該通過股票、基金等綜合投資得以實現。 消費者聲音 投資型保險保障更全面 廣州某電信公司職員魏先生不買保障型保險是怕索賠難 工作一年多,我的那點存款就一直放在銀行。前不久,一個做保險代理的通過朋友找上我,給我推薦了一款健康保險計劃,我一看,條件還不錯,生病了可以賠錢,沒病了到一定年齡還可以把本金退給我,就買了一份。 但如果保險沒有投資功能,僅僅具有保障功能,我是肯定不會買的。說句實話,雖然買保險不多,但我對保險的印象一直不太好。我老家的父母有輛車,一出了點小事故,哪怕是200元錢,都要自己跑到保險公司辦理,一趟至少要花上小半天,很麻煩;有時車在馬路上出了點小事故,保險公司的人總是磨磨蹭蹭才來,還不如雙方私了省事,你說老這樣保險買著還有什么用?還有就是保險員賣保險時,往往會給出很多承諾,但一旦出了事,理賠時才會發現不是先前說的那么回事。 廣州某國有企業會計楊小姐 買投資型保險心里更踏實 三年前大學剛畢業時就有人向我推銷保險,我沒有接受,原因一是財力不允許,二是我感覺有些賣保險的人對你死纏爛打,搞得自己對此很反感。 我的一個好友在一家外資壽險公司工作,從她那里我了解了很多保險知識,也看到很多有文化素質和修養的人在從事這項工作。去年,我開始考慮為自己購買一份保險,但由于為結婚的瑣事忙碌,一直也沒細心研究。朋友為我制訂了一套養老附帶大病醫療的險種,我覺得對女孩子還是比較合適的,就買了一份。 我屬于不太會理財的人。所以我購買投資型保險,用最合理的支出購買一份保障心里覺得更踏實。 其實,我對購買保險一直心存疑慮:買了保險,就意味著每年會有幾千甚至上萬的保費支出。十年、二十年如此支出,假設若干年后每月收入降到1000元錢,那時的1000元會有多少購買力呢?會不會發生通貨膨脹?在如此長的繳費期內,社會怎樣變化?收入提高多少?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會建成什么樣子?保險公司會不會破產?也許專業人士看了這些問題會覺得可笑,但這的確是像我們這樣的老百姓擔心的問題。 專家視角 北京大學保險系教授孫祁祥 產品適銷才能誘發購買行為 日前,北京大學保險系教授、知名保險學專家孫祁祥撰文指出,“投保意識”源于“保險意識”,但有了“保險意識”卻并不一定就會有“投保意識”。人們是否能夠形成積極的“投保意識”,取決于對保險印象的“好”與“壞”。 孫祁祥分析,從實踐來看,“好”與“壞”印象的形成主要來自兩個渠道:一是“自身體驗”,二是“口口相傳”。例如,一位消費者購買了保險,獲得了他所期望的效用。這個效用體現在他可能發生了保險事故,獲得了保險賠付,換句話說,這位消費者具有了積極的保險意識,這是從“自身體驗”所獲得的。再假定另一位消費者從來沒有購買過保險,但他從自己的親戚朋友或者媒體的報道中獲得了有關保險的信息。這種信息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如果是前者,這位潛在的投保人可能就會產生購買保險的欲望;如果是后者,則投保人的想法就可能被“扼殺在萌芽狀態”了。 然而,假定消費者形成了“積極的保險意識”,并且也產生了積極的“投保意識”,但卻發現很難買到適合自己的產品。在這種情況下,“投保意識”也并不必然產生購買行為。 由此看來,“投保意識”對保險的購買是否具有“誘致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以下兩個要素:其一,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的賠付行為。我們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每當大災大難之后,人們的“投保意識”就得到了提升,即使像在美國這樣一個保險業非常發達的國家也是如此。例如,像9·11、卡特妮娜颶風等人禍天災之后,人壽保險與財產保險的需求都會大幅度上升。其二,保險公司是否能夠提供適銷對路的產品。如果這兩個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消費者的“投保意識”就會大大提高。由此可見,對保險公司而言,構筑合理的保險購買行為的“誘致物”是何等重要。 見習記者 孫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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