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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政府不應該與民爭利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 11:26 《理財周刊》
不久前的KTV版權收費事件非常熱鬧,國家版權局和文化部兩個部門相繼高調(diào)介入,都說自己才有權利收費,并且拿出各自的收費標準?倸w都是一個理:向老百姓要錢。 KTV版權費似乎離“交強險”太遠,那我說個很接近的例子——房貸險。這種將銀行自身的風險轉嫁到貸款人的身上的險種剛出來的時候也是強制的,一次性交完且不打折。后來由于對房貸險的爭議聲音一直不斷且越來越大,房貸險開始“明折明扣”起來。其后,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更曾不止一次建議取消強制房貸險。最終房貸險強制制度被取消,改為客戶自主選擇。 交強險也似乎在重復房貸險的老路。交強險從出來至今,就一直爭議不斷。從費率太高到現(xiàn)在的無責賠付。而且兩者具有一定的關聯(lián)度:正因為有無責賠付,所以費率徒增。 保監(jiān)會說按照交強險業(yè)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而保險公司說交強險虧本。而實際情況是怎么樣的呢?我們可以根據(jù)公開數(shù)據(jù)進行簡單的計算,據(jù)統(tǒng)計,全國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每年約50萬起(涉及到人員傷亡的),死亡約10萬人。我們做個最極端的假定,50萬起事故若都撞死了人了,按交強險最高限額6萬元賠,總計賠款300億元;而相對應的是,全國機動車保有量1.5億輛,每輛以最低保費1050元計算,全年僅交強險保費收入遠高于1600億元。問題出來了:1600-300=1300億元,那么多出來的這1300億元哪里去了?這讓人不得不懷疑,交強險出臺是為了解決問題來的,還是來與民爭利來的? 中國的許多法規(guī)和制度,本來是為了解決某個問題而制定的,但是在暗藏“與民爭利”的思想指導厚,當法規(guī)實施后,原來的問題沒有解決,卻又產(chǎn)生了新的問題。然后為了這些問題,又要制定新的法規(guī)……如此循環(huán)下去,受損的何止老百姓,還有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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