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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大限逼近 交強險突破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 15:59 中國經營報

  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徐永

  從10月1日起,凡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并張貼或攜帶交強險標志的機動車車主,將面臨扣車和罰款的窘境。黃左(化名)是國內一家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8月22日,針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市場保險費和手續費的混亂狀況,他還在與記者討論建立類似便利店模式的交強險投保網絡設想,以統一標準(例如統一標識銷售門面等)解決當前的混亂問題。巧合的是,8月23日,保監會即發布了《關于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介業務管理的通知》,重申嚴禁保險費手續費率浮動和獨立核算。

  “通知出臺表明監管層也意識到了交強險推行中存在的問題,但關鍵還要看保險公司的執行情況。”深知交強險推行中各種難題的黃左告訴記者。

  曲線顛覆

  但事實正如監管層所擔憂的那樣,交強險自推行以來,遭到了來自投保者、保險公司及中介機構的“曲線顛覆”。

  首先是高保費導致的投保冷淡。一個明顯的現象是大量車主提前購買或續保商業三者險。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財險,2328.HK)原來的商業三者險作比較,6座以下私家車是900元左右保5萬,且投保者可以拿一個較低的折扣,新版商業險在北京地區也降到了671元保5萬。而交強險的價格則是1050元保6萬。由于交強險相關條例規定“在交強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者險并且保單尚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者險保單繼續有效”,大量車主為避免高保費,紛紛趕在7月1日之前續保商業三者險,造成了7月初交強險的投保冷清局面。

  廣州瑞業保險代理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提前續保的車主里還有細分。由于保監會直到6月底才確定交強險相關經營資格、費率和責任限額等情況,許多保險公司及其營銷員對提前出單的商業險是否能替代交強險還不確定,于是出現了不少6月份提前出單、起保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保單。但按照相關規定,這類保單是不能替代交強險的。據悉,廣東保監局近期召開相關會議,也是希望保險公司重點做好這部分車主的投保服務工作。

  其次,在地區歷史賠付數據相對穩定的情況下,高保費意味著更大的利潤空間,而部分保險公司和代理公司的違規做法似乎也從側面上印證了這種猜測。北京某保險代理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在交強險投保上各公司并無差別,保險公司在此項業務上主要以網點和渠道取勝,部分保險公司或營銷員為了擴大業務,不惜提高代理費(保監會規定為4%),或者以送附加商業險等形式降低保費。“保險公司出讓利益,表明他們對其中的利潤空間比較有信心。”該人士表示。

  某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車險負責人向記者坦承,在某些代理渠道中間,確實出現了初期交強險業務下降的現象,“不排除是其他保險公司承諾更高手續費率所致。”

  針對這些“曲線顛覆行為”,平安財險廣東分公司個險副總曹陽認為,交強險由于責任范圍和賠償原則都與商業險不同,在保費上會比同類險種略高。“投保者通過提前續保合理規避,本身是一種市場選擇。而部分保險公司的違規做法是追逐短期利益的個別行為,不是保險公司間的主流。”

  嚴陣以待

  李青是某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車險部門工作人員,近段時間他的主要工作就是不斷進行客戶回訪,提醒那些投保了起保日期在7月1日以后的商業險客戶,及時購買交強險,避免10月1日以后遭遇兩倍的罰款并被扣車等處罰。

  臨近交強險投保10月大限,包括經營代理機構和監管層在內,都開始進入備戰期。而完善墊付、無責賠付等投保后環節的重要性也日益浮出水面。

  9月11日、12日兩天,廣東保監局召集轄內有交強險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召開內部會議,對即將結束過渡期的交強險投保作了相關部署。針對部分提前續保、但起保日期在7月1日后、必須重新投保的車主,該局要求保險公司做好相關服務和引導工作。

  廣東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轄區內交強險已占商業險的40%左右,投保情況比較穩定。10月前,該局還將聯合衛生和交警部門就交強險的實施檢查做最后溝通。記者從深圳保監局了解到,該局也和交警部門就交強險的檢查工作等建立了一套快速反應機制。

  交強險10月臨近,繃緊了各方的神經。其結果都是希望這個中國首個法律規定強制實施的“利國利民”的保險制度,不至于在執行過程中遭遇“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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