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實施后 怎樣與保險公司打交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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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0日 06:20 荊楚網-楚天金報 | |||||||||
荊楚網(楚天金報) 據新華社電 中國保監會19日就“交強險”投保和理賠的有關事項進行說明。 首先,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拖延承保。每輛機動車只須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時提供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
其次,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保監會還提醒,一旦交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