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國民經濟迅猛發展,地鐵、大型水利樞紐、火力發電場、大型石化企業、高速公路、大型橋梁和隧道等基礎設施項目不斷涌現。由于這類業務保險金額高,風險集中,對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財產保險公司對危險單位沒有科學、規范、可操作性強的劃分方法,則有可能在風險管控環節留下隱患,從而影響整個財產保險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為規范國內財產保險市場秩序,維護財產保險和再保險兩個市場的健康發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危險單位劃分方法體系,中國保監會在對部分國內財產保險公司以及國際著名的再保險公司進行調研的基礎上,于2005年10月正式啟動了財產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課題研究。日前,保監會正式頒布了第一批《財產險危險單位劃分方法指引》,此舉標志著我國財產保險業對規范經營、加強風險管控的探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對危險單位的評估和劃分是保險公司承保大型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在課題進行中,中國保監會從大型發電企業、高速公路和橋梁、航空航天、核電、石化項目、芯片廠等幾類有代表性的大型商業風險標的入手,組織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的專業力量展開研究。《指引》結合了國際市場的成功經驗和成熟做法,對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各方觀點兼收并蓄,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危險單位劃分方法。同樣,建立這樣一個方法體系也是完善我國再保險監管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眾所周知,承保大型商業風險業務離不開再保險市場的強有力支持。任何一家財產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都是有限的,在承保一些特大型項目時,需要安排較高比例的再保險。由于再保險公司需要承擔很大比例的保險責任,因而也非常關注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對危險單位劃分的理解和認識存在差異,會造成再保險公司難以對業務風險實施有效管理,進而影響再保險市場的穩定。長期以來,由于對危險單位的劃分方法缺乏統一的標準,使得《保險法》的有關規定難以得到有效的落實。此次《指引》的頒布,彌補了監管法規的空白,為加強再保險監管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手段和平臺。
以《指引》為基礎,通過開展危險單位劃分,可有效建立起全行業性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機制,大大促進財產保險公司承保技術和風險管理理念的溝通和互動,加強業內技術共享,從而帶動全行業技術水平的整體提升。因此,《指引》頒布及在全行業范圍內的推廣,相信可以達到提高我國財產保險業整體風險管控水平、規范市場行為、維護良好市場秩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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