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理由退保年內問世 滬壽險業念響誠信緊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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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6日 07:19 每日經濟新聞 | |||||||||
滬壽險業念響誠信“緊箍咒” 秦曉華 每日經濟新聞[2006-05-26] 中國保監會新出臺《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的同時,上海保險業正為行業誠信度念響“緊箍咒”。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會長何靜芝昨日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目前正在加緊制訂“無理由退!钡男袠I服務標準,有望年內出臺。
據悉,目前與“無理由退!敝贫认嗯涮椎纳虾垭U業服務標準已擬出初稿,正在討論修改之中。何靜芝表示,“無理由退!辈⒉灰馕吨谌魏吻闆r下,投保人可以就任何險種,向保險公司提出全額退保,而是指保險營銷員向投保人推銷保險時,如有不符合行業服務標準,涉嫌誤導或沒有作風險提示等行為,無論這份保單過了多久,投保人都可要求退保,全額拿回已交保費。 可見,“無理由退保”實施的前提,將是行業服務標準的確立。此外,并非所有保險產品都適用這一制度,這主要是針對分紅險、萬能險、投連險等投資理財產品,意外險等純保障型產品則不適用。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分紅險、萬能險等投資理財型保險的大量銷售,由營銷員誤導引起的糾紛也隨之增多。當投保人發現所購買的保險產品,并非最初設想的,往往要求保險公司退保。但由于保險產品的特殊性,只能領取遠低于實交保費的“現金價值”,大多要蒙受一定的損失。何靜芝表示,除了將實施“無理由退!敝贫纫酝,上海保險業還將重點推進營銷員的分類分級制度,從而為投保人在選擇保險營銷員時,提供明確的參考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