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不久前,中國保監會發布了《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最近,中國保監會正在對保險公司高管進行《規定》的培訓,為此,中國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部負責人近期接受了采訪,介紹了保險營銷發展狀況以及中國保監會有關保險營銷的下一步工作打算。
保險中介監管部負責人表示,在推動壽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保險營銷隊伍也迅速
壯大。1997年,全國保險營銷員為35萬人,到2001年,隊伍發展到108萬人,至2003年,進一步擴張至144萬人。截至2006年1季度,全國保險營銷員約為148萬人。2005年,保險營銷作為保險業重要銷售渠道的地位得到了進一步鞏固。全年保險營銷員實現保費收入2128.59億元,同比增長35%,占總保費收入的43.2%,增長了6.75個百分點。
這位負責人指出,近兩年,全國保險營銷隊伍規模基本穩定,持證率持續上升,隊伍產能和營銷員收入有所提高,營銷模式不斷創新,新型保險銷售模式初露端倪。保險營銷促進保險業特別是壽險業的快速發展,對于滿足經濟轉軌時期人們的保障需求發揮了巨大作用,促進了保險業銷售和服務理念的創新。
同時,保險營銷體系為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培養了大量人才,對于普及保險知識、提升整個社會的保險意識做出了貢獻。
這位負責人指出,《規定》的出臺,奠定了對保險營銷隊伍管理模式進行根本變革的制度基礎。下一步,要搞好《規定》的貫徹落實,關鍵是配套制度和管理平臺的建設,大力推進保險營銷員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總結好山西等地的保險營銷員掛牌展業、計分管理試點經驗,適時制定辦法,全國推開。全面落實《規定》要求的繼續教育制度,提高保險營銷隊伍整體素質。此外,積極與國家有關部門溝通,爭取國家對保險營銷員的政策支持。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在扣除40%的展業成本以及繳納的營業稅金和附加后,再征收個人所得稅。該《通知》提高了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所得稅前的扣除標準,從而降低了保險營銷員的實際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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