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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營銷員個稅調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4日 11:16 合肥報業網-江淮晨報

  本報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傭金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對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進行了調整。《通知》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目前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傭金展業成本的比例暫定為40%。此通知自6月1日起執行。(盧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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