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溫躍 通訊員 陳福鋒
在山東部分地區4月底發生的冰雹災害事故中,農業受災最為嚴重。但據山東保險部門統計,這些受災地區都沒有投保農業保險。
據了解,4月26日至28日,山東省臨沂、棗莊、菏澤、濟寧、聊城、濟南等市遭受大
風冰雹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基礎設施受損、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等重大損失,其中受損最為嚴重的為農業。據統計,菏澤市受災人口31.2萬人,受災農作物38萬余畝,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4460萬元,其中農業損失33845萬元,占98.2%。濟寧市10萬余畝莊稼不同程度受災,臨沂市近40萬畝農作物減產。但是,據人保財險山東分公司反映,受災地區的農作物沒有投保農業保險。災害損失現狀急需發展農業保險。
目前,山東省農業保險的發展現狀不容樂觀。保費收入下滑,2006年一季度山東省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只有32.61萬元,同比增長-3.85%,僅占整個財產險保費的0.02%,利潤率-882.74%;開辦農業保險的機構不全,只有人保一個經營主體從事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可用產品少,只有小麥雹災、火災以及林木保險等幾個險種尚在使用。
據山東保險業內人士分析,造成山東農業保險發展緩慢的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農業保險經營風險大,導致保險經營主體缺失。山東省屬于自然災害比較嚴重的地區,每年因天災造成的農業經濟損失非常巨大。農業生產的高風險性,導致農業保險的經濟效益極低甚至是負效益。據統計,從1982人保山東省分公司開辦農業保險到2004年的22年中,該公司農業保險業務的平均綜合賠付率超過117%,農業保險業務虧損嚴重。而農業保險的高賠付率又使保險基金自身不能積累。這種情況使商業保險公司喪失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積極性。
二是農險保費高和農民支付能力低導致承保規模和范圍過小。山東省農業受自然災害影響大,再加上范圍廣泛等特點,農業生產的風險損失率相對較高。而農戶的分散性,又造成展業不便,加大了保險成本,使農業保險的價格較高。數據表明,農作物保險的費率一般在2%至15%之間,比家庭財產、企業財產的損失率(1‰左右)高出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然而,另一方面,山東省農業保險的對象是收入較低的投保人(農戶)。在山東省很多地區,特別是大部分中西部地區,農民主要從事小規模的種植業(養殖業),他們大多數缺乏承擔投保所需高額保險費的能力。這種現象導致山東省農業保險的規模和范圍不大,承保密度低,保險公司難以形成起碼的規模效益,不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
三是政策和法律支持的缺乏導致農業保險發展緩慢。目前山東省對農業保險(種植業、養殖業)業務缺乏相應的政策優惠。沒有相關政策的支持,單純的商業保險很難發展起來。農業保險作為發展和保護農業的一種制度,對相關法律又有相當強的依賴性。我國現行的保險法對農業保險的規定非;\統。而從國外情況看,農業保險立法對于農業生產發展的意義非常重大。美國發達的農業生產,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農業保險制度的完善。而美國農業保險的穩步發展,則由于其專門法律的制定。美國早在1938年,就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詳細規定了農作物保險的性質、開展農作物保險的目的、辦法、經辦機構等,為農作物保險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山東省作為農業大省,也是農業自然災害非常嚴重的地區,要避免“多年致富抵不過一次天災”現象的發生,非常重要的途徑就是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制度,構建農業保險體系,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對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根據山東省經濟狀況以及農業發展的程度,從“政府財政經受得了,保險機構承受得了,廣大農民接受得了”三方面考慮,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構建完善的農業保險體系,保障和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是當前開展農業保險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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