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撥
太平人壽北京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 楊立萍
新制度有待實踐檢驗
在現行保險公司的代理人體制中,銷售人員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而并非正式的勞動合同,大多數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沒有底薪和補助,自負盈虧。保險公司只負責提供良好的發展平臺,以及免費辦公和開展業務的空間。
這種傳統的制度在今年也受到了沖擊。2月,恒安標準人壽保險公司開始推行“職員制”營銷模式,讓保險代理人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把以前的代理合同改成了勞動合同。保險代理人每個月也有了一千多元的底薪和社會保險、公積金及誤餐補貼等福利。
目前各公司對這種模式運作的細節還不是特別了解,都在采取觀望態度。這種做法首先會導致成本負擔加重,從保險代理人方面來看,壓力降低會使部分人產生惰性,還可能造成業績下降。
這種制度對于在保險行業打拼三四年以上的老員工影響不會特別大。老員工在遇到新情況的時候通常會很慎重,不會輕易選擇離開。至于應對方面,各個公司都有自己的人才儲備庫,一些關鍵崗位會實行A、B角制度,即便有人離開,也會很快有合適的人選頂替。
千軍易得一將難求
保險業比較缺少合格的理賠人才。一個理賠骨干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培養起來,培養這種人才需要有好的培訓師指導,而一個好的培訓師,本身就需要有豐富的壽險和代理人經驗,這種人更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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