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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強制險陷入隱性商業競爭 應采用統一費率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0日 03:00 北京晨報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

  三個月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條例》)將接受現實考驗。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提出,希望主管機構在過渡期內盡早查漏補缺,力避機動車強制險陷入隱性商業競爭的怪圈。

  財產損失不應納入賠償

  問:您提出財產損失不應納入強制險的賠償范圍之內,是出于什么考慮?

  答:從國際上的做法來看,強制險的立法本意就是要保障生命,包括

澳大利亞等在內的許多國家的機動車強制險都沒有將財產損失納入其中。因為一旦把這項損失賠償納入,分配于人身賠償的費用就減少,并沒有達到首要保障受害人權益以及“以人為本”的初衷。

  郝演蘇建議:在以后的細則制訂中,可以考慮增加如下注釋作為過渡:當人身損失需要的賠償金額高于規定限額,可以使用財產損失的限額。

  單方事故也應賠償

  問:您認為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也應該納入保障范圍是嗎?

  答:對。不同于商業保險,機動車強制險一定要體現它廣覆蓋、廣受益的特點。而從《條例》看,即將實施的機動車強制險只是簡單套用了商業三者險。如果車輛正常行駛情況下發生單方事故,如車輛爆胎,造成了駕駛人員受到傷害,而強制險不予賠償,那它怎么體現“保護生命”的意義?

  郝演蘇建議:應在細則中增加“在正常行駛情況下單方事故視同為雙方事故處理”一條。

  應采用統一費率

  問:《條例》對于費率的規定過于模糊,這可能會導致保費大幅上漲,致使“需要聽證”一條形同虛設?

  答:《條例》雖然規定,保險費率上漲幅度較大的,保監會應當進行聽證。但這只是針對全行業保費上漲做出的規定。如果某家公司提高費率,聽不聽證?顯然,可以不必聽證,這樣就造成價格混亂,容易讓保險公司陷入隱性的商業競爭。

  郝演蘇建議:各公司如要調整費率,都需上報保監會,保監會統一做出費率調整的決定前,進行價格聽證;此外,各公司在此險種上應采用統一的費率。

  救助基金應墊付搶救費用

  問:您對于“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并追償”一條也有異議,這是什么原因?

  答: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被要求墊付搶救費用。這是不是說,醫療機構收到墊付費用以后才開始救治?這種做法很可能造成受害人救治時間的延誤。所以,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即使搶救費用沒有到位,醫療機構也不得推卸搶救責任。

  郝演蘇建議: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出面調節墊付搶救費用的問題。

  保險名稱別隨意改

  問:征求意見后,《條例》中“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名稱改成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對此,您怎么看?

  答:我不贊成名稱更改。《條例》的上位法是新的道路交通法,名字隨意更改違反了上位法,體現了對它的不尊重。實際上,老百姓已理解和接受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這個名稱,不存在歧義了,因此應當保持法律語言的明確性。

  對于這一問題,保監會日前已經表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和道路交通法中最初提到“機動車強制三者保險”完全是一回事,在出臺征集意見的時候,有一種意見認為,“機動車強制三者保險”名稱太專業,比較晦澀,因此改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晨報記者 李雋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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