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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強制險制度緣何引起廣泛關注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10:41 金時網·金融時報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管曉峰教授

  記者 吳紅軍

  備受關注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3月28日一經頒布,就成為多方關注焦點。記者就大家關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問題采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
學院金融法研究所所長管曉峰。

  記者:《條例》作為規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具體措施,自從起草之時就引起全民大討論,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了解,很少有一部配套的法律法規像它一樣引起如此大的爭論。您認為大家對其特別關注的原因是什么?

  管曉峰:2004年5月1日頒布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我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這一制度的確立,無疑是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保護方面的一項重大立法突破。但由于與這一制度相配套的條例遲遲不能出臺,致使法學理論界、保險實務界以及司法審判界對當時的機動車三者險是否道路交通法意義上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問題上產生了激烈的爭論。與此同時,涉及三者險的訴訟案件大量出現,由此而帶來了諸多法律適用方面的沖突與矛盾。在這種情形下,社會各界自然會對此極為關注。

  記者:不少專家提出以前的三者險實際上不完全屬于保險理論中的強制險。您認為《條例》的相關規定是否解決了這一問題?

  管曉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險理論所確定的強制險具有如下特征:首先,強制性。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機動車輛必須參加該保險;其二,保險公司必須承保該保險,其三,發生機動車事故造成第三者損失時,保險公司必須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對第三者承擔無過錯的賠償責任,使受損害的第三者能及時、快捷地獲得賠償。這種強制性是通過法律的形式來確定,我國《交法》第十七條也驗證了這一點。其次,無過錯性。即無論被保險的機動車在法律上對第三者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都必須在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即使受損害的第三者在交通事故中負有全部責任,這一點《交法》作了明確的規定。再次,公益性。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主要目的是為了填補交通事故中第三者的損失,其費率、保額等應當合理,總體要求是保本微利,而不像以前的三者險是以盈利為主要目的。

  在這些方面,目前的《條例》已有了很大的進步。

  在公益性方面,雖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費率由保險公司制定,保監會仍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原則進行審批。并且,《條例》要求保險公司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必須與其他業務分開管理、實行單獨核算。

  在強制性方面,《條例》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強制性不僅體現在強制投保上,同時也體現在強制承保上。違反強制性規定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保險公司都將受到處罰。

  在無過錯性方面,按照《條例》規定,實施后無論被保險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負有責任,保險公司均將按照《條例》以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的具體要求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這一規定秉承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對于切實保護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財產安全、維護道路安全和暢通具有重要的作用,減少了法律糾紛,簡化了處理程序,有利于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賠償。

  記者:目前,車險市場是“漲”聲一片。您認為《條例》的出臺是否意味著車險將會大幅度上漲?

  管曉峰:近期支撐車險上漲的一個說法是,保監會在新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所有車險產品折扣不得低于7折。因此,有的保險營銷員就以此為由散布車險即將上漲的消息,希望更多人早點購買車險甚至突擊投保。事實上,保監會之所以制定限價政策,主要是想遏制保險公司擅自降價進行惡性競爭的行為。去年,部分省市車險市場首次出現全行業虧損,這也是促使保監會出面干涉價格的直接誘因。

  但是,認為《條例》實施之后,車主的保險費用應當會有所增加,但不一定會大幅度上漲。因為《條例》從正式公布到實施還有一段時間,需要給保險公司一個程序開發、費率厘定的過程。此外,在《條例》實施之后,原先車主投保的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將與強制保險之后的保單同時存在。根據國外的經驗,強制險保險額應該有統一的限額,而且不會太高,最多5萬元。由于該保險實行不盈不虧的原則,其費率不應該比以前的三者險高許多。因此,車險費用的增加,主要取決于保險費率的變化。按照中國保監會的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使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賠付范圍擴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提高,這兩個法律文件的同時實施使保險賠付成本上升。此外,《條例》規定社會救助基金的主要來源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這些因素都將導致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水平較原商業性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率有提高。基于上述原因,車險上漲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經常違章、交通事故多的車主在這方面所花費的保費將會更多。

  記者:您能否談談對《條例》的總體看法?在實施中將會遇到哪些困難?

  管曉峰:從總體上看,《條例》立足現實,著眼長遠,既考慮了中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能力,又充分借鑒了國外先進經驗。其中,“以人為本”、“獎優罰劣”、堅持社會效益原則以及實行商業化運作等特點充分體現出了《條例》的制定目標。不過,《條例》也有需要進一步完善之處。比如說,強制責任保險屬于非盈利險種,實行統一條款、統一費率。如果在經營當中出現虧損,這一部分由誰負責并不明確。另外,在實施中必然也會遇到一些困難,主要是對接問題。比如,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這一標準應該與修車機制和

醫院的搶救機制相掛鉤,各維修點的修車標準不同,各醫院對病人搶救的費用也可能不同,但強制責任保險的責任限額是相同的。這兩個問題如果沒有對接好,財險公司實施過程中就會困難重重。因此,在實施之前,各家保險公司現在需要著重解決好與醫院、維修點的責任認定等一些對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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