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豆
近期,國內很多媒體都對重大疾病保險進行了報道,有關重疾險的紛爭也成了一時的焦點。究其原因,無非是投保人及客戶對重疾險在認識上的偏差而引起的。保險業在中國還是一個朝陽產業,并處在不斷完善和發展的時期,尤其是像重疾險這樣進入中國不過短短幾年的保險產品,一時未被普通大眾所正確全面的理解也是在所難免。對于重疾險來說,質疑
并不可怕,恰恰相反,質疑也使得重疾險獲得了更多的關注,并在關注中走向完善。
從被質疑到受青睞
類似重疾險的產品最早出現在上世紀60年代的南非,起初只是作為附加險的形式出現,但其銷售遠沒達到保險公司的預期,發展也相當緩慢。隨后,該險種被引入到世界各地,并且隨著醫療水平的進步和人類壽命的延長受到日益關注。
重大疾病險在一些社會保障體系不太完善的國家,顯得尤為重要。比如在馬來西亞、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區,重大疾病險自上世紀80年代被引入至今,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相繼推出了此類產品,特別是1996后,每年都會有超過100萬份重疾險新單售出。而在一些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已發展得比較成熟完善的國家,比如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重大疾病險同樣受到了消費者的歡迎。重疾險在西方國家得以快速發展,尤其是在英國、加拿大、美國等國。
其實,在重疾險發展和銷售相對成熟的外國,人們也是經歷過類似的對該類產品的指責和質疑階段。但隨著重疾險產品的不斷完善,以及消費者認知度的不斷加深,重疾險對于患上極危重疾病的消費者在治療和經濟補償方面的保障作用日益凸顯出來,重疾險在國外開始受到人們青睞,銷售也逐步提高。
不能因噎廢食
雖然中國的保險業是個相對年輕的產業,尤其是重疾險,進入中國市場的時間不長,但由于中國的重疾險在開發時已有外國相對成熟的產品可以借鑒,且都是經過保險專業人士的縝密研究,各項保險合同條款的擬定也是嚴格遵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同時也是符合保險行業的規范要求的。因此,目前國內的重疾險產品還是相對完備的。
在目前媒體熱烈的討論聲中,普通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還是,該不該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有統計數據顯示,近8年來,中國門診就醫費用增長了1.3倍,住院費用增長了1.5倍,平均每年門診費用增長13%,住院費用增長11%,這些增長幅度都大大超過了居民收入增長的幅度。如果罹患重大疾病,需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療花費一般都在10萬元以上。而這還不包括因重大疾病而引起的高額營養費、收入損失等等。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一旦有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很可能意味著整個家庭因病返貧。應當使用保險這一個工具來實現有效的風險轉移。
在目前媒體的討論中,有一點被忽視了:目前保險公司重大疾病保險產品的條款中,盡管承保的疾病種類不同,對于疾病的定義也不同,但是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最常見的重大疾病種類基本涵蓋其中,包括癌癥、心肌梗塞、腦中風等等。理賠數據顯示,其中因“癌癥”的賠付近90% 心臟類疾病,良性腦腫瘤的賠付也位居前列,這也正是目前消費者最為關心的疾病種類。
當然,即使目前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有進一步改善的空間,我們也不能因噎廢食,漠視我們所面臨的風險。
在重大疾病發生時,能靠我們自身的力量去應對嗎?生病時才會想起健康的重要,風險發生時才會后悔沒有早買保險,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感慨。其實,除非自己有能力應對重大疾病,否則我們所有人都需要重大疾病保險。
專家支招重疾險
從上所述我們看到,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對我們的生活保障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是有現實需求的。因此,有關專家建議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看清合同條款。需要說明的是,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并不是萬能的,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險公司把能夠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規定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障范圍內才能獲得賠付。所以,在購買這些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時,要看清楚保險合同條款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以免購買以后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除了合同所約定的重大疾病外,消費者如果還需要對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險利益提供保險保障的,可考慮購買一些附加醫療險,主要的利益包括:疾病住院給付、手術費補償、住院費用補償等,和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搭配起來購買,得到保障更加周全、費用更加合理的保障。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保險合同中對重大疾病險的定義與臨床診斷標準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并非獲得臨床診斷后就能獲得賠付。因此,在購買前弄清合同所規定的重大疾病定義尤為重要。
2、如實告知。保險是基于最大誠信原則的合同約定,在投保過程中,對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否則合同就存在瑕疵,其結果可能導致合同的無效和無法履行,在理賠時可能會產生麻煩。例如,有一客戶曾患腎炎,但他在購買重大疾病險時隱瞞了這一情況,后來理賠重大疾病腎功能衰竭時,因為他曾患腎炎,最終未獲賠付。所以主動向保險公司告知既往病史,能夠有效避免日后理賠糾紛的產生。
3、量力而行。購買保險產品,并非保額越高越好,消費者應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按需夠買。有數據顯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平均為9萬元左右,所以保額在10-20萬元左右較為適中,低于10萬元可能略顯少了。同時,在買了保險后,千萬不要將保單束之高閣,應該定期拿出來檢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買的產品是否符合現在的需要,在資金充裕的時候,還可以適當加保。
4、投保宜早不宜遲。一般在投保長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險時,投保人的年齡對保費的高低影響很大,越早投保,保費越便宜。50歲后購買的成本比30歲時購買要高出許多。很多重疾險超過55歲或60歲就不能再投保了,而你在之前就投保的話,一般卻可保障到晚年直至終身。
5、注意保單所承保的疾病種類。不同保險公司的保單所涵蓋的病種會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會包括以下6種主要疾病:癌癥、急性心肌梗賽/冠狀動脈外科手術、腎功能衰竭、重要器官移植手術、多樣性硬化及中風。目前,某些重大疾病保險所承保的疾病種類已超過了30種。
綜上所述,購買重大疾病保險要根據需要量力而行,在做出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決定前,特別是在保險合同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前,一定要認真研讀條款,有疑問可及時咨詢保險公司、代理人或相關專業人士,只有在對合同認同的前提下才能簽字,這樣才能有效減少事后糾紛的發生。同時,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和其他保險產品結合起來購買,這樣才能讓你的保險合同發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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