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重疾險保障作用不應忽視,消費者要理性選擇重疾險
深圳商報記者龔光敏
如今生活節奏越來越快,我們所面臨的生活難題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緊迫。住房、子女教育、健康醫療猶如三座大山,壓得工薪階層喘不過氣。其中,健康醫療是誰都不能繞開
的話題。尤其是一些“富貴病”、“老年病”慢慢普遍化、年輕化。而讓人談其色變的癌癥,更是讓我們無法回避。
因此,未雨綢繆,以適當的保費換取一個長期的健康保障。當風險發生時,對個人所患重疾的續期積極治療并緩解對家庭所面臨的經濟壓力,是完全有必要的!可見,重疾險,有理性選擇的必要!
重疾險保障功能明顯
國內的重疾險其實是個舶來品。現代重大疾病保險的理念最初誕生于上世紀60年代的南非。到1983年,重大疾病保險相對成熟。起初只涵蓋了四、五種疾病,隨后此險種被介紹到世界各地并得到了迅速發展。目前,在全球眾多保險市場上占據著重要地位,尤其是在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
隨著涵蓋疾病數量的增多,重大疾病保險目前已涵蓋幾十種重大疾病,保障范圍越來越廣,也出現了集重大疾病保障、壽險和意外險于一體的產品。重大疾病保險對于那些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的國家顯得尤為重要,可以幫助被保險人支付高昂的重疾治療費用。當然,即使是在社會醫療保障體系比較成熟完善的國家,重大疾病保險對社會醫療保險保障,也可以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
一般而言,包括癌癥、心肌梗塞、腦中風等最常見的重大疾病種類重疾險基本涵蓋其中,在針對那些身患對身體造成重大傷害的疾病的消費者,起到了應有的經濟救助及保障功能。
根據友邦保險提供的數據,自推出重大疾病產品以來,其中98%理賠款是給付予生存的重疾患者,而因癌癥的賠付近90%,心臟類疾病、良性腦腫瘤的賠付也位居前列。
購買重疾險四點注意
由上不難看到,重疾險對我們的生活保障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購買重大疾病保險有現實需求。與此同時,有關專家建議在購買重疾險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看清合同條款。重疾險產品并不是萬能的,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險公司通常把能夠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規定在保險合同條款中,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障范圍內才能獲得賠付。所以購買重疾險時要看清楚保險合同條款規定的保險責任范圍,以免購買以后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除了合同所約定的重大疾病之外,消費者如果還需要對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險利益提供保險保障的,可考慮購買一些附加醫療險,主要利益包括:疾病住院給付、手術費補償、住院費用補償等,與重疾險產品搭配起來購買,保障更加周全,費用更加合理。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保險合同中對重大疾病險有詳細的定義,這里的定義與一般普通大眾所理解的重大疾病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購買前弄清合同所規定的重大疾病定義尤為重要。
二是如實告知。保險是基于最大誠信原則的合同約定。在投保過程中,對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及癥狀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否則可能導致合同無效。主動向保險公司告知既往病史,能夠有效避免日后理賠糾紛的產生。
三是量力而行。購買保險產品,并非保額越高越好,消費者應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按需夠買。有數據顯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平均為10萬元左右,所以保額在10~20萬元左右較為適中。同時,買了保險后,千萬不要將保單束之高閣,應該定期拿出來檢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買的產品是否符合現在的需要,在資金充裕的時候還可以適當加保。
四是投保宜早不宜遲。一般投保長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險時,投保人的年齡對保費的高低影響很大,越早投保,保費越便宜。而且很多重疾險產品要求投保人年齡不得超過55歲或60歲,而在之前投保的話一般可保障到晚年或直至終身。
【專家建議】
購買重大疾病保險要根據需要量力而行;在做出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決定前,特別是在保險合同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前,一定要認真研讀條款,有疑問可及時咨詢保險公司、代理人或相關專業人士,只有在對合同認同的前提下才能簽字,這樣才能有效減少糾紛的發生。同時,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和其他保險產品結合起來購買,這樣才能讓你的保險合同發揮最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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