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 仇兆燕) 2000年,中國人壽推出“康寧定期”和“康寧終生”兩個重疾險種以來,累計賠付已達53.54億元。僅2005年,因疾病發生賠付就達16.16億元,占其總賠付金額的23.24%。圍繞重大疾病保死不保健康這個問題,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王治超用一組數據給重大疾病保險“正名”。
保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到2005年底,我國健康險保費收入已經占整個人身險保
費收入的11%,其中重疾保費收入達到380億元左右。中國人壽和平安人壽的重疾產品保費收入分別占其總保費的17.49%和16.63%。其中,2000年,中國人壽推出“康寧定期”和“康寧終生”兩個重疾險種以來,累計賠付已達53.54億元。僅2005年,因疾病發生賠付就達16.16億元,占其總賠付金額的23.24%。而友邦保險公司統計數據也顯示,在已賠付的重疾險案例中,死亡賠付僅占2%左右。
“這至少說明重疾險產品不只保死亡,也保大病”。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王治超認為,“基于這些數字,所以重疾險并不是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而重疾產品的定價基礎是疾病發生率,保障的范圍也恰恰是一部分可保的疾病風險。”
但他承認,重疾險這一險種還存在一定問題,確實亟待規范。王治超介紹,國外重疾險產品已有完善的疾病代碼,有完善的疾病發生率統計,而這些我國都沒有;國內壽險生命周期表每10年調整一次,而重疾險自引入以來,一直沒有調整過。
重疾險始于1995年才傳入中國,是典型的舶來品,各家公司采用的也都是國外的疾病發生率。在中國保監會報備的796個健康險產品中,有199個屬于重疾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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