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又到來。每年的這個時候,壽險業都會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前不久,中國消費者協會的統計數字出爐,2005年有關人身保險的投訴達1702件,投訴量較上年激增19.3%,加上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友邦事件、業內人士直指中國壽險產品結構存在戰略錯誤事件,在今年“3·15”尚未到來之際,壽險業就已成眾人關注的焦點。
很多與壽險公司打過交道的消費者都有這樣的經歷:購買保險時,代理人說得天花亂墜,讓人頓感不買就吃虧;看合同條款時,晦澀難懂的語言讓人如墜霧里;申請理賠時,往往費盡周折,卻拿不到一分錢。面對門道頗深的壽險業,人們就像進入了迷宮,稍有不慎就會落入陷阱。
保險收益率被夸大
唐女士到銀行存款時,在業務員的極力推薦下,當場買下2份萬能險?僧斔奖kU公司咨詢時才發現,購買萬能險要支付一連串費用。所謂“高收益”是僅就“個人賬戶”資金而言的,只有當保險公司將各種費用(支付代理人的傭金和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等)扣除后,剩下的保費才能進入“個人賬戶”。唐女士想退保,但客服人員說,現在退保,1萬元只能退回3500元左右。
中國保險學會理事、中國精算研究院院長李曉林教授指出,消費者大多對自己投出的資金抱有很高的回報期望,一些代理人正是抓住這種心理,夸大了萬能險的收益率。業內人士表示,代理人一般會將萬能險的保底加浮動兩種收益與銀行的儲蓄利率做片面的對比,并演算出誘人的收益數字,但他們很少提及,甚至根本回避萬能險兩個賬戶及手續費的問題。曾有人以初始費用為7.5%的萬能險為例進行測算,扣除相關費用后,該產品的年結算利率至少要達到3.4%,才能讓投資者得到與5年期定期儲蓄同樣的回報,而目前公布的萬能險賬戶的年投資收益率一般在3.3%。
《精品》提示:消費者應注意:第一,整體考察,既要看保險公司設定的最低保障利率,又要了解保險公司的保障能力和資金運作能力;第二,明確交費比例,風險規避性很強的人應選擇保障保費占得較多的萬能險產品;風險中性的投資者則可選擇儲蓄保費與保障保費比例適中的產品;第三,簽訂保單前,投保人要問清保單賬戶需要扣除的費用項目。
理賠難于上青天
今年1月, 6名深圳投保人給友邦深圳公司發函表示:“貴公司在與我們簽訂保險合同時,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造成一些顯失公平的條款內容至今才被我們知曉,貴公司存在欺詐行為。”投保人要求解除“守護神兩全保險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全額退還保險費。此事源于去年12月的一篇網絡文章《在中國千萬不要買保險》。該文作者稱曾購買友邦重大疾病保險,但在請教醫生后發現,合同中有大量與醫學常識不符之處。去年1月,昆明的董先生因患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入院進行治療。董先生曾購買中國人壽的“國壽康寧重大疾病保險”,但保險公司以“沒有采用合同中規定的治療方案”為由拒絕了董先生的理賠申請。
以重大疾病保險為例,友邦的“守護神”合同規定,關于癌癥診斷,任何組織涂片檢查和穿刺活檢結果不作為病理證據。但現在癌癥的病理診斷基本就是依靠這兩種方法,除此之外,只能依靠切片檢查,但這種檢查方法就將發病率較高的癌癥及中早期癌癥排除在外。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重大疾病保險在業界被稱為“死亡險”。許多消費者感慨:“要符合這些合同條款,非死不可!”
《精品》提示:李教授表示,一些代理人或因專業能力不足,或因追求業績,于有意無意間使消費者提高了對保障程度的期望,這是造成日后理賠糾紛的原因之一。但消費者也應注意,重大疾病保險是特種疾病保險,并非涵蓋所有大病,“保險公司是商業機構,它要規避風險,在合同條款的設計上必然會很嚴格。”
贈送保險當噱頭
陳先生在辦理一項電話卡服務時,獲得了一家壽險公司贈送的意外傷害險,保額2萬元。在保險有效期內,陳先生被他人打傷,先后兩次住院,診斷為腦外傷綜合癥。但當他向保險公司索賠時,對方卻以其未達到傷殘等級為由拒賠。
為打開市場,一些新保險公司將送意外傷害險作為促銷手段。其實,讓顧客在買到自己中意的商品的同時,無償享受一份風險保障本是好事,但如今,好事被辦歪了。在宣傳時,代理人不講保險的具體功能,只起勁地宣傳巨額風險保額,以招徠生意。這使得消費者對贈險內容不清楚。還有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保險公司將贈險承擔的保險責任規定得非常具體,被保人很難得到賠償,“便宜無好貨,何況是贈品?”
《精品》提示:一些意外險有職業等級之別,消費者在選擇時,除了要明確告知自己的職業情況外,也可盡量選擇不分職業類別的險種。
本報記者 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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