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保險業像朝陽一樣冉冉升起的時候,漏洞頗多的代理人制度卻不時帶來不和諧的音符。近日,哈爾濱一保險代理人用假保單騙取客戶300萬元保費的案件再一次對保險代理制度提出了嚴峻考驗。
騙保人于建飛在任太平洋人壽巴彥營銷部經理期間,利用自己保險公司經理的身份,通過偽造假保單、私刻公章等手段騙取了石某在內的多人的保費,總額380多萬元。雖然最
終被捉拿歸案,但其所騙保費已經被揮霍殆盡。對于保費由誰賠償的問題卻難住了法院。石某稱應讓保險公司賠償,因為保險公司未嚴格審核就錄用了于建飛這樣的代理人;而保險公司卻認為,于建飛對保戶的詐騙都是發生在保險公司之外的地方,所以拒絕賠償。
在保險業中,這絕不是第一案,也不是最后一案。因為保險代理人制度的漏洞就決定了保險業的發展必然會受到“毒瘤”的侵害。保險公司對營銷人員過度偏重業績,缺乏管理和培訓,讓這個行業的基本素質開始走低,甚至屢屢發生誤導或欺詐事件,而且還常常導致保險代理人多家兼職、出現“孤兒保單”、夸大承諾等現象。
無獨有偶,代理人制度不僅帶來了諸如“騙保”此類的問題,同樣也給代理人自身帶來了說不盡的辛酸。沒有基本的社會保障不說,其在保險公司的權益也很難得到保障。一位做了10年代理人的霍女士,費盡苦心經營起來的一個60人團隊被公司沒有任何理由地收回,但她的權益卻得不到任何支持。律師建議她干脆帶團隊離開公司另謀出路,因為沒有法律條文能替她撐腰;她想見總公司老總,卻一次次被老總秘書擋在門外。
以上兩個真實的案例只是保險代理人制度漏洞的縮影,如果這種制度繼續下去,更多的問題還會不斷暴露出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曾為中國保險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代理人制度,也會變成一顆地雷,讓保險業的發展危機重重。
“目前,中國有147萬保險營銷員,但這樣一個與投保人直接接觸的龐大隊伍居然沒有任何保障和福利,更沒有話語權,其地位還不如農民工。”談及未來5年保險發展最關鍵的問題,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專家郝演蘇曾一針見血地指出,改革營銷員制度是當務之急。
誠信是保險業的生命線,絕不能是一句空話。但如果保險業沒有一個好的制度支撐,誠信又怎能落到實處呢?
張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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