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水實業:保險投資格局謀求突破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4日 09:39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記者 吳紅軍 在今年的全國保險工作會議上,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透露,國務院已經批準保險資金進行間接實業投資。并且,《保險法》修改草案的送審稿已經上報國務院,其中關于保險資金運用的禁止性規定有望突破。這一消息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業界的廣泛關注。
保險資金增勢強勁投資實業屢遇法律障礙 近年來,資金運用問題已成為制約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來自保監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全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已超過1.5萬億元。其中,保險公司持有國債、金融債、企業債的比例分別占其發行余額的12.6%、13.4%和67%。而在銀行次級債方面,保險公司的持有比例更高,竟占到發行余額的44.6%。這意味著,銀行次級債近一半的埋單者都是保險公司。上述數字一方面說明了保險資金對商業銀行改革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也凸顯了保險資金投向領域單一的尷尬局面。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盡管投資領域單一,而保險資金規模迅速擴大并且增勢強勁,各保險公司也日益重視保險資金的運用。因此,投資渠道的相對狹窄以及投資收益率較低已成為保險資金運用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比如,太保集團董事長王國良曾向記者提及,他曾經爭取到投資浙江杭州灣跨海大橋25%的股權,并為此特別向有關部門呈送報告請求特批。據其估算,該項目建成上市,每股價格如果10元,太保集團投資10億元,除去成本利息,還能賺8億元。但按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不能投資保險以外的企業。因此,保監會沒有批準該項目。此后短短10天,王國良爭取來的浙江杭州灣跨海大橋的股權便被民營企業家一搶而空。因而這個在他看來穩賺不賠的投資計劃就此泡湯。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由于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一些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項目,其實非常希望能從保險公司那里融資。對于保險企業而言,能夠參與大型基礎項目建設等于為保險資金渠道向實業的拓展提供了難得的機會,所以他們也一直在呼吁。遺憾的是,如此兩廂情愿又可以互利雙贏的好事卻屢屢遭遇政策障礙,這不能不說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一大問題。 與此類似的事例還有不少。中國平安和太保都曾看中潛力巨大的足球經濟而試圖執掌一些足球俱樂部,結果雙雙都因《保險法》有關限制條款的規定而相繼被迫退出。相信許多球迷朋友都還記得,2003年初,太保曾宣布收購四川大河足球俱樂部,聲稱由集團下屬的兩家“非保險企業”完成該項收購。但隨后保監會便發來紅頭文件明確指出,太保不得直接、亦不可以任何形式間接參與收購足球俱樂部。 保險投資亟待創新多元渠道是眾望所歸 近年來,保險資金的運用一直是理論界和保險業的共同話題和關注焦點。隨著我國保險業的迅速發展,可運用的保險資金總規模不斷擴大。同時帶來的問題是,如果不允許這些資金進入實業領越,那么僅資本市場到底能有多少“金”可淘?其實保險資金進入實業,這是一個國際慣例。 據有關專家介紹,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是兩塊,一是承保利潤,二是投資利潤。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保險公司為了吸引客戶,必然在價格上有所讓利,導致成本增高,承保利潤下滑,甚至是負數,所以保險的利潤將主要來自于投資。為了有效地規避資本市場的潛在風險,國外保險業一直倡導投資的多元化。國外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比較廣泛,主要有政府公債、公司債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動產、保單貸款等。統計資料顯示,保險業發達國家或地區的保險資金投資渠道呈多元化與國際化態勢。多種投資渠道有利于超大規模的保險資金進行組合投資,從而有效地規避投資風險并獲得可觀的投資收益。 中國人保控股公司董事長唐運祥認為,我國的上市保險公司目前在三個方面面臨較大的壓力。其一,國際資本市場的盈利壓力。國際資本市場要求上市保險企業的股本回報率要達到國際資本市場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其二,股本回報率存在較大差距。近年來,國際資本市場保險企業平均股本回報率為11%左右,2004年,中國非壽險業股本回報率約為6%。其三,投資收益率相差較大。如果要緩解上述壓力,顯然需要借鑒國外保險資金的運作模式和投資渠道,進行保險投資制度創新,實現投資多元化,以提高我國保險行業的競爭力。否則,如果沒有保險資金運用的制度創新,以較高的投資收益彌補潛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虧損及利差損,我國保險業仍將面臨空前的被動局面。 投資多元講求良性環境保險業期待政策扶持 早在2004年底,平安集團已向保監會和國務院申請成立保險產業投資基金,目標是投資國家長期基礎設施項目。有專家認為,保險資金運用應當得到政府支持,政府應當在放寬保險投資限制賦予保險公司更大的投資自主權的同時,對保險資金運用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支持。 據專家介紹,之所以強調構造政府主導的保險資金運用的多元渠道及其風險控制體系,是因其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導的保險資金運用和風險控制機制,如保持相應比例的保險資金投資于政府特種債券、長期基本建設債券、西部開發債券等。在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不夠發達、不規范的現實背景下,保險資金的相當比重投資于政府債券并獲得政府產業政策方面的某種優惠,對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具有重要意義,也有助于保險業的穩健和可持續發展。假如政府政策扶持的投資項目能夠直接納入保險投資組合策略,將會不同程度地減輕投資風險,減輕資本市場波動對保險投資的負面影響。 綜觀我國近年來在保險資金運用中面臨的種種困境,無論是來自于政府對保險資金投資過嚴的限制,還是來自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的低效益及其潛在投資風險,關鍵都在于投資渠道不夠開放所致。從一定意義上說,投資多元化的前提是投資工具的多元化。因此,業內人士認為,除了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國家基礎建設項目,還應鼓勵保險企業探索金融經營的有效形式。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銀行體系的改革、外匯市場的發展以及資本項目的進一步放開,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長期被限制在狹窄的、收益比較低的領域問題將會逐步得到解決。不過,保險資金的投資多元化需要營造一個良好的資金運用環境。對此,有關部門要鼓勵資本市場為保險業量身定做金融產品,鼓勵保險業參與金融產品設計,推進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這其實也符合保險資金的未來發展方向與國際潮流。 投資監管制度有待細化專家呼吁試點推行 保險業的巨大發展離不開保險資金的有效運用,更離不開監管當局對保險資金進入股市或其他投資領域的有效控制。盡管保監會十分重視保險資金運用,并于2003年11月設立了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但是,當前保險資金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仍有不少,并且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及其監管仍處于起步和發展階段,還需要逐步完善和提高。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投資范圍上的重大變化,完全符合全球保險資金應用范圍的變化趨勢。盡管從理論上說,保險機構可以不斷拓寬保險資金使用渠道甚至什么都可以做,但實際情況遠比理論論證更為復雜。在這方面,國外是有過深刻教訓的。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外不少保險公司曾因投資失敗而慘遭破產,造成的影響十分巨大。為了防止類似風險,西方國家制定了如下防范措施:一是對投資領域進行嚴格限制。為了保證保險資金的安全,西方國家保險監管當局一般均通過立法的形式對其投資領域予以禁止或限制。二是規定嚴格的投資比例。由于股票投資的高風險性,各國大都采用列舉的辦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股票投資不能超過的最高限度。三是設立獨立機構運作保險投資資金。根據西方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原則,保險公司不能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為了妥善解決這一矛盾,西方國家一般均采用間接的方式,在同一集團下設獨立的投資子公司進行管理。 有鑒于此,我國保險監管部門以及專家們一致認為,保險資金進入實業仍要慎重。由于保險資金規模大,操作復雜,因此,在保險資金投資實業一事上,將采取政策先行的策略。據吳定富透露,“監管制度正在制定中,保監會將從試點開始,逐步推開。”至于可以進入的實業領域,他只簡單列舉了交通運輸、能源和水務等項目。專家指出,目前還沒有那么多產品供其選擇,保險資金當前不宜進入太多行業。 保險資金運用必須謹慎政府主導有利風險防控 當然,還有部分專家認為,擴大保險資金使用范圍,禍福其實難料。鼓勵保險資金用于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工程項目等實業,確實為保險資金的使用開了一個大口子,但是擴大保險資金使用范圍并不是這么簡單的事情。以放開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為例,由于基礎設施的自然壟斷性,投資基礎設施行業一般風險較低,而收益穩定,加上期限對于保險公司也比較合適,因此保險資金涌入這個領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這樣一來,后果也很嚴重:或者債券市場的到期收益率會向基礎設施行業靠攏;或者因為資金的大量涌入,基礎設施行業收益率下降。上述結果,無論從哪種角度看,對于極其脆弱的銀行業而言,打擊都是巨大的。 同理,如果放開保險資金的投資領域,那么,這些資金甚至可能進入風險投資,甚至在政策許可的條件下進入不熟悉的海外投資領域;而由于投資的多樣化,更加導致了資產管理難度的增加。從這個意義上說,擴大保險資金運用范圍,其實是治標不治本的。因此,專家強調,從控制風險角度看,只有從制度層面解決保險公司本身的風險意識與風險控制制度,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保險資金投資多元化的進行,銀行存款的比例將逐漸降低,債券投資的比例將上升,直接投資國內股市規模將適度擴大,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和城市公共設施建設以及結構化金融產品和抵押貸款等對保險資金都將逐步放開。因此,對于相關部門來說,只有拓寬渠道,改善結構,建立符合現代保險業發展要求的保險盈利模式,建立科學高效的保險資金運用專業化運作機制,才能形成多元化、可持續、收益穩定的保險投資盈利模式。對于保險公司而言,在拓寬資金運用渠道的同時,還應著手建立規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增強保險公司經營的透明度,這樣才能有利于保障投資者和投保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有利于社會公眾對保險公司的監督,才能從根本上維護保險資金安全,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收益,全面促進保險業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