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
《廣州日報》近幾天連續報道了汽車騙保話題,引起輿論的關注和反思。據說現在羊城的六大保險公司正召開聯席會議,商討防范汽車騙保的應對之策。
騙保,以“騙”為生財之道,有悖社會公德,更不符
合商業道德,對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形成傷害,更會“占用”其他合法索賠人的資源,因此理應受到千夫所指;而保險公司聯手防騙保,維護、完善游戲規則,更是合理合法、善莫大焉。
然而,凡事都有兩面。比如,騙保一方面鉆了制度的漏洞,另一方面,卻無異于高調聲明:此制度此處漏洞多多……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說,有了這些“善于”找漏洞、鉆漏洞者,才有了制度不斷完善、更新的動力和壓力。
此外,人們更關心的是———保險公司防騙保的決心已定、方略施行,是否將對正常的保險索賠人造成間接傷害?這種擔憂絕非空穴來風。君請看,如今的個別保險公司,推銷保險時無不信誓旦旦、百般承諾、萬般保證,一旦出事要錢,則手續繁雜、門檻陡升,讓索賠人痛苦不堪,以至于有人戲稱曰:出來混,早晚都是要還的———當初推銷員千辛萬苦求著你買保險,現在輪到你求保險公司了吧!因此,很多索賠人面對畏途,最終往往自己掏錢了事。本來就索賠不易,再加上保險公司打出防騙保的戰旗,將對眾多索賠者均施以“有罪推定”,此后正常索賠人豈不更要大費周折了?古人云:投鼠忌器。這一成語通常用以表明顧慮太多,大多略帶貶諷之意。不過,筆者認為,在正常穩定的體制秩序下,如果為了捉一只老鼠而打爛一堆器物,這種做法固然痛快淋漓,卻未免傷及無辜,建設性不足、破壞力太大,成本過于高昂,實為今日中國社會之大忌。保險業防騙保,當然也不宜“投鼠不忌器”。
我們理解保險公司維護利潤的動機,也支持其防范騙保的努力和舉措,但我們更希望保險公司尊重守法客戶的正常索賠要求,一方面加大力氣打“狼”,另一方面通過打“狼”更好地保護“羊”,而不是傷及無辜。畢竟,只有客戶真正感到索賠渠道順暢了、門檻降低了,保險公司才能真正客戶盈門、財源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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