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超15年可多繳多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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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8日 07:12 京華時報 | |||||||||
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張欣慶談養老金改革 本報訊 (記者 劉薇) 昨天,市人大代表、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張欣慶在人代會上向記者透露,本市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實施細則計劃于今年7月出臺,15年的基本繳費年限不會增加,但超過年限可以多繳多得。
去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對我國的養老金計發辦法進行改革,北京市會如何實施這一決定引起市民的廣泛關注。張欣慶表示,北京市會嚴格按照國家的整體政策辦,15年的基本征繳期限不會增加,但交滿15年后,如果職工仍繼續交錢,那么退休后每月領取的養老金也會增多,而以前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基礎養老金都一樣,權利與義務不相對應。 但張欣慶同時表示:“這個政策只是針對新人,老人并不適用。” 新聞背景: 從今年元旦起,養老金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城鎮企業和職工的繳費比例仍為28%左右,其中單位繳納20%,個人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