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穎
自今年9月23日,本報《天下保險》?瞥隼碣r版,至今共選登了10起投訴案件。統計顯示:車險投訴與壽險投訴各占半壁江山。而從投訴類型看,保戶在理賠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大致有兩類:一是保險公司該不該賠,二是保險公司該如何賠。
以9月23日刊登的張女士投訴為例,根據其丈夫王成生前購買的保單條款,王成死后保險公司應該賠償30萬元,但保險公司以在被保險人的病例中記載的病人主訴自稱患有肺結核多年,“被保險人沒有如實告知”為由拒賠。保險公司究竟該不該賠?
被保險人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可以拒賠,但病人主訴的內容是否能成為拒賠依據,《天下保險》特聘的幾位保險專業律師之間也存在分歧。但律師們一致認為,保險消費者在醫院回答對既往病史詢問時,要確認醫生記錄的準確性,是避免類似情況的有效方式。
另一個典型案例是12月2日刊登的呂先生的投訴。呂先生是一名獨立財產保險顧問,其客戶投保的桑塔納轎車在停車場撞壞一根鋁合金定位橫桿,停車場的維修要價3000元,而保險公司卻只愿意賠償1000元。保險公司究竟該如何賠?
對此,律師團的建議是進一步發展中國保險公估行業。事實上,在保險業相對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保險公司與保戶之間往往有3道程序,即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利益,保險中介代表保戶利益,保險公估機構作為獨立的機構,對財產損失等問題進行中立的定損。
在2005年歲末對過去3個月理賠版面進行沉淀、整理不難發現,保險理賠已然成為中國老百姓生活的重要部分。在保險公司普遍提高理賠服務質量的同時,一些理賠爭議或者服務仍存在盲區,相關法律界定以及服務也存在缺失。
在即將到來的2006年,《天下保險》專刊理賠版面將繼續秉承為保戶、律師、企業之間牽線搭橋,幫助保戶解決理賠過程中的疑點和難點的宗旨,推動保險行業相關法律制度和機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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