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吳倩) 日前,保監會發布了《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草案)》,允許短期個人健康保險產品實行費率浮動管理,而團體健康險產品則被允許實行條款參數可調管理。該草案在本月20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于明年7月1日起施行。業內人士指出,短期健康險費率浮動管理將對客戶大有裨益,客戶的多樣化需求有望得到滿足。而更為重要的是,人身險費率市場化由此拉開序幕。
據悉,該草案一個非常大的轉變是,短期個人健康保險產品在銷售時,可以在備案或審批的基準費率基礎上,在費率浮動范圍內,根據被保險人具體情況合理確定產品費率。
與之對應,對于短期團體健康保險產品,則允許實行條款參數可調管理。今后,在簽訂短期團體健康保險產品時,可以在備案或審批的基本條款基礎上,根據投保團體的具體情況,合理調整保險金額、起付金額、給付比例、除外責任、責任等待期等條款參數,并計算相應的保險費率。
“短期健康險費率放開無疑代表著我國保險業的市場化進程有效地推進了一大步。費率浮動管理將對客戶大有裨益,客戶的多樣化需求有望得到滿足。”太平人壽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總經理王煉文分析道。
王煉文表示,隨著短期健康險試水浮動費率,人身險費率市場化由此拉開序幕,保險公司專業化經營亦隨之拉開序幕。而此前,“費率市場化課題組”負責人就曾表示,壽險費率市場化可能會首先開放短期意外險、短期健康險和定期保險等非利率敏感型產品。
同日,保監會還發布了《養老保險管理辦法(草案)》,兩草案分別對相關險種的經營管理、銷售管理、法律責任等問題進行了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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