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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違法經營高管將傾家蕩產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6日 02:3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上海證券報 記者 盧曉平 實習記者 但有為

  《保險法》修改擬規定如不能償付保費高管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據悉,正在修改的《保險法》可能增加一條讓保險高管人員心跳的內容:保險公司高層由于違法經營導致不能償付保費時,個人要對公司債權人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我國著名保險專家、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教授郝演蘇明確表示非常贊成并支持這項修訂,稱這一法規的出臺和實施將極大的強化保險公司高管人員的責任意識,有利于我國保險市場健康發展。

  據消息人士透露,修改后的《保險法》預計最快于2007年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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