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當記者就是否考慮將“地下保單”合法化向友邦保險公司提出質疑時,公司以“不予置評”作答。11月16日,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謝仕榮在出席2005年廣東省經濟發展國際咨詢會時表示:希望允許香港的保險代理人在港參加內地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由此徹底將“地下保單”合法化。
合法化構想由來已久
友邦保險“地下保單”合法化的設想,已經提出好幾年了。早在2003年,友險就指望借CEPA的“東風”使“地下保單”合法化。
據有關方面統計,香港每年的保費收入為400多億元港幣,其中約1/3來自內地,達120億元港元。如果上述數字屬實,則“地下保單”的規模已經占到全國個人壽險收入的10%。外幣保費流出情況相當嚴重。
而香港友邦保險一直是各級監管部門打擊“地下保單”的主要對象。今年五六月間,該公司就曾被浙江保監局公開點名,此后,又因為銷售“地下保單”,友邦不得不撤銷內地團險牌照的申請。
針對中國保監會2004年底下發的嚴禁任何保險代理人員銷售“地下保單”的規定,謝仕榮做出一項重大決定:無論保單簽約地是在香港還是內地,禁止香港友邦的保險代理人銷售保單給內地客戶。
但據謝仕榮介紹,來自中國內地的保單大約占友邦香港壽險業務的10%左右,“對‘地下保單’的禁止,讓公司很多以此為生的代理人日子不好過”。因此,讓“地下保單”合法化,無疑是謝仕榮長久以來想要解決的問題。
能否參加內地資格考試
而此次謝仕榮提出的“地下保單”合法化途徑十分簡單:建議中國內地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增加香港考點,資格考試的費用可付給內地政府。在他看來,友邦香港代理人可以憑著內地代理人資格證書推銷保險,原先意義上的“地下保單”自然也就實現合法化。
問題是:在CEPA框架下,增加香港考點是否有可能?香港代理人可否參加內地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為此,記者采訪了太平洋安泰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戴小姐,她告訴記者,公司人事部門的答復是:港澳臺人士不能參加內地保險代理人考試。而另一位從事保險中介的呂先生也表示,港澳臺居民目前不能參加內地保險代理人考試。
記者又聯系了香港貿發局上海代表處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香港保險業監理處已于2004年2月17日就香港居民報考內地的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考試,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簽署合作協議。”至于是否能夠增加香港考點,該工作人員表示,需要進一步查看CEPA的相關資料。
盡管如此,記者在上海一家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的網站上看到,關于資格證明和審核的問題中寫明,“外籍人士、港澳同胞均不得在本市報考”。而據深圳一位業界資深人士透露,在CEPA框架下設立香港考點原本已經確定,但由于“地下保單”的猖獗,導致監管當局推遲了這一政策。
有內地資格仍不能展業
如果按照謝仕榮的設想,中國內地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增加香港考點,那么,香港代理人在擁有了內地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后,是否就能在內地推銷保單?庹國柱教授認為,根據《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資格證書》是中國人民銀行對具有保險代理能力人員的資格認定,不得作為展業證明。
此外,該《規定》第五十條規定:凡持有《資格證書》并申請從事個人代理業務者,必須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代理合同書》,持有所代理保險公司頒發的《展業證書》,并由所代理保險公司報經其所在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分行備案后,方可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庹國柱表示,如果香港居民在獲得內地代理人資格證書后希望在內地展業、推銷保單,就必須受聘于內地保險公司并獲得內地保險公司的《展業證書》,以推銷該公司的保險產品。“這顯然不是謝仕榮極力想要合法化的‘地下保單’”。
因此,庹國柱表示,即使友邦保險香港公司的代理人獲得了內地代理人資格證書,要在內地推銷香港友邦的保險產品,該保單仍屬于“地下保單”,不可能真正將“地下保單”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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