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農村人身保險大有作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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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8日 09:26 中國經濟時報 | |||||||||
專家認為,應以養老、醫療等保障功能業務為主,而不是以投資、增值型業務為主 記者唐瑋姜業慶北京報道 “農村人身保險大有作為,對農村人身保險的研究也大有作為。”中國社科院學術咨詢委員會主任王洛林在近日舉行的《中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研究》成果發布暨專題研討會上表示。
王洛林分析認為,從現在起,今后二、三十年對農村保險的需求將日益加大。第一,農民生活狀況變動加大。目前農村人口的流動性突出,固定居住減少帶來的風險規避得不到保障,蘊育保險需求。第二,農民失地的風險客觀存在。盡管中央三令五申地制止侵占農民土地,在投資和發展工業積極性逐漸上漲的背景下,只能延緩土地被侵占的趨勢。對農民土地的侵占幾乎是不可遏制的。第三,全國范圍內的人口出生率正在逐步下降,老齡化問題仍缺乏足夠重視。生育率降低的現狀正從沿海城市蔓延到大城市的郊區。農民“養兒防老”的原始觀念受到了沖擊,保險需求油然而生。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指出,發展農村人身保險需要重視三個問題:第一,應當以養老、醫療等農民急需、具有保障功能的業務為主,而不是以投資、增值型業務為主。參保人群的應以勞動力為主,當前參保的主力軍卻是兒童。第二,明確各種保險的法律關系,避免糾紛。如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等農村特有業務中的法律關系,需要結合農村實際,明確保險公司的具體定位:代理收支抑或承擔風險責任,避免誘發新矛盾。第三,提高客戶服務水平,盡快建立起一套符合農村特點的行之有效的續期收費和客戶回訪制度,并提高營銷隊伍的素質。 王洛林針對農村人身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指出,一是需要本土的保險公司大力支持發展,雖然外資保險公司踴躍進入了保險市場,但只有本土保險公司才具有廣大的農民基礎。二是宣傳、教育的缺乏使得現今對社會保障的認識遠遠落后于市場發育和對外開放的速度,需要研究者推動發展。三是需要地方政府在發展農村人身保險事業上準確定位。地方政府應吸取發展小額貸款時的教訓,既不能過分干預,又不能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