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內控加強監管 建立健全保險公司治理結構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3日 15:26 保監會網站 | ||||||||
6月23日,在由中國保監會和美國路博國際律師事務所聯合舉辦的為期一天半的2005保險公司法人治理與內部控制國際研討會上,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表示,要把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作為一項基礎性、關鍵性工作來抓,通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加強監管,促進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建立健全。 吳定富指出,近年來,保險業通過多種籌資方式,逐步實現了保險公司投資主體的多
吳定富指出,目前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建設業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治理結構框架已經逐步建立,各保險公司都按照《公司法》和《保險法》的要求,建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組織架構,初步形成了公司治理結構的基本框架。董事會制度不斷健全,有12家保險公司在董事會下設置了專門委員會,其中包括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等;平安、新華、泰康等9家保險公司引入了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制度的作用初步得到發揮。各保險公司都制定了較為完備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議事規則,對各機構的主要職能、議事和決策程序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初步形成了分權制衡機制。 吳定富強調,推進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必須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穩步推進的原則,盡快出臺促進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文件,指導和監督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特別是要強化董事會職能,規范董事會的構成和運作,明確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的關系,防止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同時,按照國際保險監管體系的發展趨勢,對建立公司治理結構監管制度進行全面、系統的研究。通過進一步加強和改善保險監管,強化誠信建設,創造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促進中外資保險公司共同發展,不斷提高中國保險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能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