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行業四大陷阱 消費者保費無端提高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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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8日 10:35 北京青年報 | ||||||||
“今年你的車上不了保險了!”保險公司業務人員一句話,讓車主陳小姐開始對購買一年的愛車使用開始擔憂。如果不能上司乘險、玻璃破碎險、車輛損失險等事關車主切身利益的保險,意味著自己的愛車將無法得到必要的安全保障。 而這件事情的實際情況是,保險業務人員對消費者的一次“欺詐”。 和陳小姐一樣,最近一段時間內,本報連續接到讀者類似的保險投訴稱:自己的保險
為什么今年不能再續保險? 陳小姐的車是一輛去年購買的二手富康車,車的初始登記日期是1997年年底。由于此前自己并沒有駕駛經驗,對于用車當中的各種手續并不十分熟悉,在朋友的介紹下,陳小姐把自己愛車的保險業務委托給保險公司一位姓桂的業務人員,對于業務人員一年當中提供的各種服務,陳小姐表示非常滿意。 但是,令她沒有想到的是,眼看一年保險期已過,陳小姐接到桂先生這樣的電話:“你的車今年沒法上保險了。”桂的解釋是:這輛車使用期已經滿7年,保險公司已經不對這輛車提供保險服務。 “如果不能上保險,意味著今后私車使用將要承擔更大的風險。”無奈,陳小姐只能向一位熟悉保險業務的專業人士求助,詢問有什么辦法可以上保險。殊不知,自己私車保險有很多“貓膩”。 出險3次怎么變成5次? 幾天過后,這位人士回復說:“你的車去年到底出險幾次?” “三次呀。怎么了?”陳小姐說。 “不對呀,你的保險記錄顯示你去年出險5次,按照相關的規定,你今年的保險費用要上調,但并不是說就不能上保險呀!” 這位專業人士解釋說,按照一些保險公司的規定,出險一次視做沒有出險;出險2到3次,仍然按照上一年的保險費率交納保險費用;出險5次或者5次以上,相應的保險費率將上調,具體的上調幅度根據選擇保險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滿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車損險。 另外,新車第一年有10%的優惠;第二年續保的、出險次數不超過4次的,也能享受10%的優惠;而5次或者5次以上,車損和盜搶等費率將上浮10%;公里數一年超過3萬公里的,車損險等上調5%;滿7年的,賠付額超過一定額度的也將上漲一定的幅度;兩年以上不上劃痕險等。 -為什么會有5次出險? 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業人士懷疑,可能是出于個人利益的關系,這位業務人員向陳小姐作出了上述回答。這位專業人士說:“對于消費者來說,目前的汽車保險業有很多陷阱。一些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和一些修理廠合作,自己定損自己修車,和修理廠一起從中牟取利益。當然,這些只是其中之一。” 專業人士的一番說法,印證了陳小姐的懷疑:“去年的幾次出險,幾乎都是桂先生幫助出險定損,并開車去修理廠修理,作為一項服務,他提供我修理期間的代用車。”這位專業人士回應說:“代用車,每天的費用都在150元以上,如果只是小的出險,這個費用誰來承擔,這樣的話,他只能從修理中去賺取這些費用。” “告訴陳小姐不能上保險,其實是無法向她解釋為什么費率突然提高而做出的應對措施,如果陳小姐從安全考慮還要上保險,就只能接受保險費率提高的事實。” 回憶去年的幾次出險,陳小姐說:“在上一個保險期內,我明確記得我的車出險3次,一次是和別人追尾,責任在我,一次是停車倒庫時劃了右后側車門,還有一次是倒車撞了后保險杠,怎么出現出險5次的記錄,實在是沒有任何根據。” 為什么要多出951.09元保險費用? 對此,桂故作不知情地解釋說:“可能是車在出險時還有其它損壞,按照規定分做多次對車進行了出險。”對于這一解釋,陳小姐說:“除了三次事故出險,我沒有要求修理事故以外的損壞,而現在多出的兩次僅僅是一些小的維修,卻要讓我承擔高于上一個年度的保險費率。” 按照這位專業人士的計算,由于陳小姐保險記錄為5次或者5次以上,相應的保險費率都要上調,為此,陳小姐要多支付951.09元保險費,按照某家保險公司的規定具體計算如下: 出險不超過4次:保險正常資費 1.車損險:1023.70元 2.第三者險(5萬元):533.26元 3.不計免賠率:323.24元 4.不計免賠額:448.88元 5.盜搶險:229.23元 6.玻璃險87.03 7.司乘險207.48元 自燃險贈送 合計:2852.82元 出險超過5次或者5次:車損險上浮10%;不計免賠率上浮30%;盜搶險上浮 10%;玻璃險上浮20%。 1.車損險:1528.24元 2.第三者險(5萬元):723.71元 3.不計免賠率:486.08元 4.不計免賠額:473.81元 5.盜搶險:280.16元 6.玻璃險:104.43元 7.司乘險:207.48元 自燃險贈送 合計:3803.91元 超出5次或者5次要多支付951.09元(3803.91-2852.82=951.09元),如果是新車第二年,多支付保險費用還要高于這一費用。 為什么又是正常費率了? 在這位專業人士的建議下,陳小姐今年只上了第三者責任險,但是事情就是那么巧,沒過多久,保險公司業務人員桂先生打電話來了:“這輛車可以上保險了。” “怎么又可以上保險了!”前后兩個不同的說法,讓不熟悉保險業務的陳小姐一頭霧水。 按照桂先生的說法,這輛車超過7年,只是一些險種不能上,而其它險種的費率將上浮。如果要節省保險費用,只要退掉剛上的第三者險,保險公司系統就會進行刷新,所有的5次出險會為零,陳小姐又可以享受正常的保險費率了。 專業人士認為,這樣的操作手法,即使出險超過5次的高風險車輛,仍然可以通過這樣的辦法穿透保險公司的“防風險墻”。這位人士說:“這無異監守自盜,保險業務人員利用保險條款的漏洞,成為保險業的蛀蟲。” “看來,即使出險5次以上,也可以利用這一條款漏洞,享受正常的保險費率。”陳小姐說:“這樣,我又可以‘省’去951.09元保險費用了。” 出險修理怎么全車假配件? 更讓這位專業人士吃驚的是,這輛車假件問題嚴重,包括前機器蓋、左側車門、各種線束等都是假配件。這位人士預計:這輛車在陳小姐購買之前,曾經有過一次索賠額很大的出險,從整車來看,可能是一起嚴重的偏左前側撞車事故,而在修理過程中,維修人員用大量的假配件代替真件,從中牟取暴利。 “這都是保險理賠埋下的禍根。”陳小姐說:“這件事情的發生,讓我對保險公司的業務失去誠信,我想再也不會上全險了,只上一個必上險-第三者險。” “前幾天,我就聽說一位有車族一直沒有上保險,只在驗車前上了第三者險,驗完車后就退掉了。”這位人士說。要規避這一風險,消費者首先要對一些小型的修理企業要有警惕心理,防止在定損修理過程中被換大量的假配件。 最近,一則報道稱,車主王小姐在車輛發生事故后發現,自己按照保單的“出險電話”叫來的是冒稱保險公司的某修理廠人員,而且同樣的電話出現在保單的好幾個位置上。 保險公司有關人士建議,消費者出險后,盡量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這樣即使出現假配件,消費者可以事后進行索賠。 保險行業幾大陷阱 這位專業人士說,由于保險業目前競爭激烈,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內部都存在很大的陷阱。先歸納如下: 一是看似優惠,其實在蒙蔽消費者。一些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利用保險條款的漏洞,給本該上私家車險的個人家庭用汽車上公車險,從而為消費者降低保險費用,殊不知由于公車險和私車險出險索賠規定不同,真正出險時消費者才能最終發現利益受到侵害。更有甚者,一些保險人員在做這種單子時不給消費者明示,從中賺取保險費用差額。 二是一些保險人員和修理廠捆綁一體,賺取利潤。一般業務人員既是定損員,又是修理廠的合伙人,消費者通過這類人員上保險,往往看似服務很好,其實在保險期滿后會發現利益受損。 三是強行搭售其他商業險。其實在汽車保險中,只有第三者險屬于必上保險,其他保險是否要上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但是在實際的業務中,一些保險業務人員對各種保險進行捆綁銷售,從而謀取利益。 四是扣單問題也比較突出。一些保險代理人員拉到業務后,會根據這位消費者及車的情況,決定這個保單是否上交保險公司,如果沒有出險或者索賠額較少,會給消費者出險,否則將對出險推脫,甚至找不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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