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吳小平:建立公司治理監管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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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6日 14:54 中華工商時報 | ||||||||
隨著保險市場投資主體多元化,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越來越受到廣大投保人和投資者的重視。公司治理結構是公司制度發揮作用的基礎,只有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才能進一步轉換經營機制,提高保險公司競爭力和防范化解風險的能力,促進保險業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 中國保監會將督促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并研究制定指導保險公司完善公司治
近年來,民營資本通過參股或直接出資設立保險公司等方式積極參與保險業的改革發展,不僅為保險業帶來了大量資本和優秀的管理人才,而且在強化股東監督制約、完善保險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保監會歷來重視民營資本對保險業發展的支持。修改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的有關監管規定,就為鼓勵和促進民營資本參與保險業創造了良好環境。保險業下一步要以優化股權結構為基礎,以加強董事會建設為核心,以形成公司內部制衡機制為主要內容,通過政府監管加強外部約束,促使保險公司真正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 隨著保險市場投資主體多元化,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越來越受到廣大投保人和投資者的重視。保監會在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方面,將重點把握四個原則:一是責任原則。保險公司治理結構應體現社會責任的要求,保險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積極承擔誠信和守法的基本責任。二是透明原則。保險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機制,及時準確完整地披露影響股東和被保險人利益的重要信息,切實保護股東和被保險人的知情權。三是公平原則。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存在數量眾多的利益相關者,不僅要確保對所有股東的公平待遇,更要突出保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四是穩健原則。保險公司應當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強化高級管理人員考核監督,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有效控制風險,促進公司穩健經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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