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豫期:10天
有人昨天投保,今天便覺后悔,怎么辦?別急,按規定各保險公司在投保人購買保險后,一般都允許有10天的猶豫期。在此期間,投保人要求退保,保險公司可無條件退還全部保費。
交費寬限期:60天
有人為自己購買了重大疾病險,每年須交費數千元。可三年后,此投保人家庭收入發生變化,或因資金臨時出現周轉困難,一時間交不出保費錢。這時,投保人該怎么辦?保險公司人士稱,對于這種情況,保險公司都設定了60天的延交保費寬限期。在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仍然會承擔保險責任,只是會從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保戶欠交的保費及利息。同理,過了60天交費寬限期再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將不會承擔責任。
觀望期:3個月或半年
投保重大疾病險者,按規定,保險購買后要過3個月(有的保險公司規定半年),保險協議才正式生效。這3個月或半年被保險公司稱為觀望期。這主要是因為一些重大疾病,都有一個漸變的過程,反映到醫療保險上,投保人可能在買保險時,并不知道自己已患某種疾病,事實上已經是名“病人”了(也有投保人故意隱瞞的情況)。對于這種剛投保即可能發生的較大醫療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保險公司認為并不公平。所以,觀望期是保險公司為防不知覺的隱藏和故意隱瞞的情況設定的。在觀望期內發生的醫療費支出,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
保險金額全數賠付:1年為界
假設某投保人去年初為自己購買了兩份重大疾病險,去年底,投保人因急癥發作,不幸身故。按照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應該向投保人的家屬賠付20萬元。但投保人家屬真正拿到手的只有2萬元賠償和交給保險公司的保費。這是為什么?
原來按照保險合同雙方約定,如果投保人購買了一定年限的定期壽險,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內因疾病導致身故或高殘,只可獲得相當于投保金額10%的保險金給付以及所繳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但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被保險人因為意外傷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導致身故或高殘,則可獲得相當于保險金額全數的保險金給付,保險責任終止。
最佳退保期:2年之后
有人因家庭經濟情況變化,要求退保,但常會發出“保險公司退的錢怎么這么少?”的疑問對此,保險公司人士稱,由于保險公司發生的經營費用大多發生在保單生效的前2年內,因此投保壽險的保戶如要退保,最好在交足保費2年之后進行。如2年內退保,投保人經濟損失較大,約達所交保費的三成。如果投保人所交保費已經超過2年,退保后則可領回保險單中的現金價值。還須提醒的是,在保險合同中止2年內,投保人還可申請恢復,與保險公司達成復效協議,但要補交保費及利息。(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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