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細則未出臺 人壽保險公司拿避稅當賣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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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1:25 現代快報 | |||||||||
近日,某人壽保險公司南京分公司在溧水等地的“高端VIP客戶答謝會”上,推出一款分紅保險,稱該險種的受益人是購買人的子女,通過購買該保險可以合法規避遺產稅。對此地稅部門認為,在具體的遺產稅細則都沒有公布的情況下,這種宣傳有點言過其實。 該壽險公司稱,稅法規定被保險人死后給付指定受益人的保險賠償金不屬于納稅收入,因此被保險人應將動產轉換成投資型人壽保險,不僅可以享受免除個人所得稅的優惠,而
其次,壽險公司避而不談遺產稅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給客戶造成人人均是遺產稅納稅人的錯誤感覺,從而吸引客戶購買保險產品。其實從開征遺產稅的國家來看,一般都有免征額。另外,壽險公司按50%的遺產稅稅率來測算壽險所節約的遺產稅金額,以較大的數據反差說明壽險的收益。而以香港為例,750萬港元以下的根本不用繳遺產稅,最高稅率也就15%。我國制定遺產稅的原則是高起征點、適中稅率,絕不會用50%的稅率一刀切。保險公司夸大避稅功能、不劃分遺產稅的真正納稅人、高估稅率是對消費者的誤導,也是對遺產稅的片面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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