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實業成保險法修改熱點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03:20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本報記者 黃蕾 數日前,湖南當地一家媒體報道稱:“3月底,華安保險公司與湘軍足球隊原股東之一的科力遠集團達成協議,華安保險公司將成為湘軍足球俱樂部的新東家,華安已經將300萬元資金打到了其賬戶上,目前華安正在牽頭重組俱樂部。”
消息一經媒體報道,湘軍足球俱樂部副總經理丁一便立刻向媒體澄清道,“華安保險投入的300萬元只是廣告贊助,并非入股足球俱樂部。該俱樂部新東家是另外的一家企業。” 為證實此事,記者聯系了消息的另一個當事人華安保險。華安保險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以不知曉此事為由拒絕接受記者采訪。 其實,華安并非第一家對足球俱樂部“青睞有加”的保險公司。平安保險和太平洋保險都曾經分別嘗試或有意執掌深圳足球俱樂部和四川大河足球俱樂部,但目前都已經相繼被迫退出。退出的原因是,2003年元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保險法》第105條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于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于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已經擺脫了過去“體委+公司合股模式”自主經營的足球俱樂部顯然可以列入企業這一范圍。 2002年12月30日,平安保險公司在執掌深圳足球隊6年后正式宣布退出。而造成平安退出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的原因是新《保險法》實施后,保險公司投資足球俱樂部違反了這條規定。再加上平安保險公司當時正處于組建股份公司的最后沖刺期,財務狀況及重組業務成為了重中之重,“投入與產出”嚴重不符的足球俱樂部最終成為平安公司放棄的目標。 有別于平安,太平洋保險的“觸球”尚未嘗到甜頭便宣告夭折。2003年初,太平洋保險宣布收購四川大河足球俱樂部,聲稱由集團下屬的兩家“非保險企業”完成該項收購。但隨后便收到中國保監會發來的紅頭文件,文件明確指出,太平洋保險不得直接、亦不可以以任何形式間接參與收購足球俱樂部。 其實,保險商渴望獲得更大投資權限的熱情已難以按捺。“很多保險公司確實都有投資實業的沖動,但終因受限于現行《保險法》而不能如愿。” 上海財經大學保險系副教授粟芳博士表示,“不允許保險公司投資實業,主要是監管機構出于對風險監控的考慮,這道口子一直沒有開。因為投資實業需要大量變現資金,保險公司在現金流上容易出現問題,這樣將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保險公司能否投資實業,可能將成為《保險法》再次修改中討論的一個熱點。”粟芳說。在新一輪《保險法》修改工作啟動時,中國保監會亦稱“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我國法律環境的改變,保險業的發展形勢和2002年修改《保險法》時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與快速發展的保險業相比,現行《保險法》中的一些規定需要作相應調整,以更加適應保險業發展和監管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