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監局提醒市民購買境外保單隱含六大風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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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4日 10:11 華夏時報 | |||||||||
本報記者朱晨輝報道 記者昨天采訪了北京保監局負責人,得知北京市目前發現不少港澳和境外保險公司通過各種途徑非法銷售境外保單。北京市保監局希望通過本報提醒廣大市民:在內地簽署投保單購買的境外保單在保單效力、賠償給付等方面有很大風險。風險之保單無效根據香港、澳門保險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港澳地區保險公司向非港、澳居民簽發的保單,應當由其本人到香港、澳門當地辦理投保手續,否則可能影響保單的法律效力。
風險之回報難料部分境外保險公司的長期壽險保單的預定利率比境內保險公司的高,但所支付的傭金、收取的管理費用也高。但投保人最終得到的實際回報取決于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因而是不確定的。 風險之受騙上當即使是真正推銷境外保險的代理人,由于他們在內地沒有受到監管,在境外也是地下操作,不僅資質難以保證,還可能會誤導、欺騙投保人,借故多收保費,侵吞和克扣賠款。 風險之法律訴訟如果內地居民就境外保單的法律效力、賠款金額等與境外保險公司發生爭議,就要適用港澳或其他國家地區的法律,如果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訴訟費用極大,判決結果也往往不利于內地投保人。 風險之信息不暢港澳和境外不少地區保險公司倒閉的案例屢見不鮮,國內投保人對境外保險公司的信息掌握不多、反應遲緩,萬一發生重大風險,難以做出快速反應而使利益受損。 風險之匯率變動境外保單均以外匯標價,如果匯率發生變動,投保人將面臨匯率變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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