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費收入增長≠國民商業保障程度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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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08:4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文/張輝 中國保險業高速發展是一個不可爭辯的事實,保費收入、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等都有了提高。根據保監會的資料顯示,2004年前4個月保費收入較去年同期增長32%(保監會網站),在中國保險市場份額處于絕對領先的中國人保和中國人壽的保費收入增長速度也是較高的,前7個月分別是21.5%(已賺凈保費增長率)、43%(總的保費收入增長率);2003年,中國保險
目前,中國壽險市場上人身保障的險種,主流的產品都是帶有投資性質的產品。以國內某人壽保險公司為例,2003年,保費收入增長很大程度上集中于躉繳比例較高的銀行代理、團險等分紅產品業務。從個人壽險來看,2003年該公司某兩全保險作為投資型產品,其業務收入為345.36億元,占公司個人轉移保單和新保單的投資業務收入總額的44.7%;另外一種理財兩全保險作為風險型產品,其總承保保費為88.76億元,占公司個人人壽保險保費收入和投資型保單管理費收入總額的21.0%。 從2004的中報來看,一種兩全保險作為投資型產品,占新單保費收入的44.6%,相當于新增保單保費收入的一半來自于投資型產品。保險公司投資型產品比重較大的業務結構是促成了保費收入增長與國民保障程度的錯位的主要原因。以占投資理財型產品市場主流的分紅保險為例: 首先,使得保費收入驟增。在分紅保險中,投保人支付的保費,實際上是借給保險人去投資的,要以本金及最低保底額的形式是要返還的,這無疑在短期內增加了保費收入,對于躉繳的分紅保險更為甚之。 其次,投保人的實際保費收支出無法更真實反映投保人保障程度。盡管分紅保險也具有保障功能,但是與一般的不具備分紅功能壽險產品相比,投保人在投保時主要是傾向于投資功能,換句話說,投資者更多地將分紅保險產品作為同證券、基金一樣的投資,如某公司分紅產品,2萬元保費獲得23400元的責任保障,如果不是看中其分紅功能,吸引力與儲蓄都無法相比;同時,在目前各種投資渠道回報率較低、加息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分紅率較低,投資者往往會選擇抽回投資,造成了保障程度的降低。 第三,在可支配收入一定的條件下,影響投保人將資金購買基本保障險種的支出,從而降低實際保障程度,從節約保險資源的角度來說,實際是對保險資源的一種浪費。 第四,國民的保險意識,即通過保險分散自身風險的意識,是沒有隨保費收入增加而同比例增加的,相反會使投保人認為保險是一種投資工具,淡化風險分散工具的職能,產生對保險產品錯誤的認識,降低實際的購買需求。 那么,剔除投資連結和分紅性產品的保費收入后,從我國的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的變化可以看出:一方面,我國的保險密度1和保險深度1(保險密度1和保險深度1為剔除投資連結和分紅性產品的保費收入),即能反映保障程度的部分提高不多;另外一方面,投資理財型產品對于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的貢獻是我國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的提高的主要部分。因此,可以肯定地說,目前我國市場上,投資型產品是主流產品,是我國保費收入增長的主要來源。 同樣,目前,投資型保險產品在歐美也很流行,但是,我國的保險市場與歐美的保險市場不具可比性。首先,保險產品作為一種金融產品,需要有很強社會人文基礎,不同的土壤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其次,市場經濟發展的環境不可與歐美相比,分業經營的現狀、投資渠道不暢、法律制度等問題仍是亟待解決的問題;第三,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現狀決定了我們的保險需求水平仍應以基本保障產品為主。 因此,在我國,如果不考慮目前中國保險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和保險的社會基礎和人文環境,在國民的基本的保障尚未滿足的情況下,過度發展投資理財型的保險業務,實際上是降低了保險的有效供給,短期內影響不會很大,長期必將降低相關業務的保費收入增長速度,同時造成了保險資源的極大浪費,降低了國民的保障程度,更會影響到國家社會后備保障水平政策的制定。 當然,適度地發展投資型保險產品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但是,過猶不及,目前應該將主要的精力放在向客戶提供基本的保險保障上,使得在保費的增長同時,國民保障程度也能隨之增長,將保險回歸其保障功能。 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保險產品將會得到不斷的豐富和創新,但是保險這一經濟行為所提供的商業保障是保險得以發展壯大的前提和基礎,重視提高我國國民的基本的商業保障程度,是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2月03日 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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