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視點:反思保費泡沫爭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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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3日 08:4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文/張輝 自保險業“泡沫論”提出后,關于保費泡沫的爭論,主要集中在關于泡沫的用法上和是否應該大力提倡以分紅保險為代表的投資型產品上,監管部門也就泡沫的問題進行了澄清,否認中國保險業存在泡沫,肯定了發展以分紅保險為代表的投資型產品在市場上的地位,并進一步指出保費泡沫源于統計口徑認識不同。
認識“泡沫論”的結論有很重要的意義,但是僅僅停留在如此的認識上并不夠,保費“泡沫論”是在保險業一定的發展階段提出來的,有其產生的原因,如果要全面地認識保費“泡沫論”,就必須對保費泡沫提出的原因有一個了解,而保費“泡沫論”產生的原因正是中國保險業目前所存在問題,因此,中國保險業尤其是制造泡沫的壽險業的問題才是保費“泡沫論”的真正本質所在。 從1999年開始,中國保險業年保費增長達到30%,保險密度和保費深度有了的提高,在一片喜悅之中,我們也應該認識到中國保險業存在的問題。 保險的最為基礎的職能是其經濟補償職能,如果不能體現出其經濟補償的職能,保險存在就沒有意義。保險行業通常用保險密度來反映商業保障程度的高低,但是從最近幾年幾次較大的保險事故(如重慶井噴、密云塌橋和吉林商場事件)人均索賠額來看并沒有變化,這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國民保障程度并沒有提高,保險密度指標嚴重失實,中國保險業根基不穩。 保險是人們在滿足了基本的生存要求后對自己生活質量的更高的要求,這種要求需要的是一種高質量服務、高質量的人才。然而,單就對中國保險業發展貢獻最大營銷員隊伍來說,由于沒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其平均高達70%的營銷員流動率使得保險業的社會形象受到嚴重的損害,進而又對保險行業的社會地位產生了影響,形成了一個惡性的循環,應該說,營銷員的問題已經成為中國保險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就是通過保險產品與服務為政府分憂解難,增強保險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話語權。在現實中,一些政府部門仍然以保險公司的社會責任為名,使保險公司承擔這樣或那樣的責任。實際上,保險公司只要守法經營,照章納稅,就已經完成了其對于社會的責任。承擔不應有的社會責任是保險業體現其社會管理功能的最大的障礙,也是制約保險業做大做強的主要因素。 保持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險業發展的重中之重,對維護社會的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目前中國保險業以低保障投資型產品為主導的產品結構是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攔路虎,它在短期提前消耗了大量寶貴的保險資源,在回報收益不能實現的情況下,浪費了大量的保險資源,在中國人民生活水平仍然不允許浪費的情況下,這樣的產品結構最終會嚴重阻礙了保險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通過對四個問題的簡單討論,我們看到,“泡沫論”的實質是其所反映出來的中國保險業本身的問題,是客觀存在的,較“泡沫論”提法本身有更重要的現實意義。正確認識“泡沫論”,就應該清楚地認識到中國保險業所存在的種種問題,對這些問題有清醒的認識。如果監管部門能提高重視,虛心接受意見,積極研究對策,對保險業做大做強將會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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